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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执法监察局来我省桂阳调研矿山执法工作

  时间:2012-05-25 13:06

515,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杜英华处长一行,赴桂阳县调研矿山执法工作。省厅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余少华,市局领导邓安玉,县委副书记、县长庹登军,县委常委、副县长肖晖,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卫东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湖南宝山矿、黄沙坪矿等矿区进行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桂阳县矿山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涉嫌违法采矿罪移送情况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当前,涉嫌违法采矿罪执行过程中存在着破坏资源价值鉴定难、价值定性门槛高、案件移送周期长、程序相对复杂、处罚执行到位难等突出问题。会上,各参会人员特别就“破坏矿产资源价值情节严重”情形、案件移送、“破坏矿产资源价值标准”等热点问题展开讨论。与会人员认为“破坏矿产资源情节严重”应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两次以上为准”;案件移送不必等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报告结果出来并达到量刑标准后才移送;破坏矿产资源价值标准不必扣除非法采矿中的实际成本投入,这样将有利于推进矿山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杜英华处长表示,此次调研具有很强针对性,通过此次调研,将给最高法院就违法采矿罪司法解释修订工作提供参考,有利于最高法院就破坏矿产资源价值罪司法解释修订、完善。同时杜英华处长对对桂阳县矿山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调研组还实地察看了桂阳县绿色矿山建设、地质环境治理、矿产资源整合、矿山深部找矿等工作。(桂阳县国土资源局邓卫红、朱屏/供稿  郭姝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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