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6-27 17:08
6月25日,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在厅务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湖南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和《湖南湘潭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两个方案最终通过了专家评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尹学朗主持会议,省财政厅经建处、省国土资源厅地环处、矿管处、规划处、耕保处、用地处以及郴州市人民政府和湘潭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根据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2年启动资金预算的通知》,两个项目2012年中央下达启动资金分别为1亿元和0.7亿元,具体实施方案将在6月底报送至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备案。下一步,郴州、湘潭两市人民政府将会尽快开展2012年度项目的勘查、设计工作,整个工程计划一年内完工。示范工程计划分三年实施,届时将为全省乃至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成欣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