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6-28 12:21
6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在长沙举行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家媒体座谈会,这是我厅纪念全国第22个土地日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孙敏出席座谈会,并通报了我省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省经济地理研究所、省农业厅土肥站、省农科院区划所的教授和专家,湖南卫视、湖南日报、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湖南广播电台、红网的记者出席座谈会。厅办公室、规划处、财务处、耕地保护处、土地综合整治局、省国土资源规划院、厅宣传中心、土地学会负责人参加座谈。
(图:座谈会现场)
2001年以来,我省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162.6万亩,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建设高标准农田500余万亩,耕地质量稳步上升。孙敏介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湖南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整治法规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和《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高度予以明确。2009年,省委省政府在全国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确立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将农村土地整治列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层层严格考核,确保土地整治的数量和质量。
(图:孙敏通报我省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
从2009年开始,我省积极探索土地整理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转型,逐步实现了“由单一的土地整理向‘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转变”、“由国土资源部门一家投入向政府牵头、多部门以及社会资金共同投入转变”、“由增加耕地、改善耕地质量的单一目标向增加耕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村庄整治、发展现代农业等多目标转变”的三大转变,形成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结合三促进一聚合”的湖南模式:即土地整治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相结合,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促进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有效聚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投入项目区建设。
与会专家从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机制体制的创新、建设的标准和质量的监控、土壤的质量和污染问题、乡一级土地利用规划、农田沟渠的建设、调动农户积极性等多个方面,从多个角度就完善土地整治及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体制机制等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还就我省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方面情况与记者进行了深入交流。(江翔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