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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项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时间:2012-11-23 13:12

近日,省厅下发《湖南省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主动公开征地的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和安置保障措施等信息,对征地信息公开中存在弄虚作假、欺瞒等违法行为的省厅将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应主动公开征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征地确认和征地听证的信息,依法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条件、办理程序等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实施方案规定,全省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经省政府批准后,由省厅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市县三级内网将相关批文及时公开,有关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到征地批文后,应在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网站公开;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有关情况,以《征地告知书》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同时将《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列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网站上及时公开;要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为公众提供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信息;要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产权人共同确认对拟征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权属、面积、数量和种类的调查结果,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公开相关信息;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产权人就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要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听证会,公开相关信息。(郭姝静/  肖欣/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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