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7 08:46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机制。
“多规合一”协同审批,是指在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前,对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合规性检测,做好合规性处理,建立建设用地项目库。“多规合一”协同审批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大审批阶段,共同构成工程建设项目“1+4”审批制度改革内容。
《办法》明确,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类),立项前须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进行项目用地合规性检测,符合空间规划或依法依规解决规划问题后进入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以立项,自然资源部门不得审批用地。备案类项目使用平台自行开展用地合规性检测。
根据《办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建设及数据更新相关工作,负责“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构建、日常业务运行和平台优化升级。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是项目用地规划检测的基础底图,包括现状数据和规划管控数据。经批准的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应叠加到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充实空间管控的部门规定条件,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的依据。此外,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有步骤地向全社会开放,为各级各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公民权益保障、社会监督、科学研究等方面提供应用服务。
此《办法》适用湖南全省范围内需要占用国土空间的政府和社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刘泉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