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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专题研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缴纳工作

  时间:2020-04-02 15:20


3月31日,厅总工程师刘星辉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缴纳相关工作。省人社厅、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湘政办发〔2016〕80号和湘府阅〔2017〕31号等文件要求,按规定程序审查用地单位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情况,与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大力清缴用地单位欠缴的被征地农民保障费,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厅法规处、登记局、耕保处、政务服务处、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厅耕保处  刘先刚/文)

省厅专题研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缴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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