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9 10:29
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规划执法“双零”目标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规划执法“双零”目标行动(即存量违法问题“清零”,新增违法问题“零容忍”),统筹强化规划源头管控,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日常监督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推动新增“控零”,力争2026年底存量问题全部处置到位,推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长效机制。
明晰目标、范围和对象
《通知》指出,开展全省规划执法“双零”目标行动,是深刻汲取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教训,坚决守住法律红线和安全底线,坚决防止规划实施领域重审批许可、轻监管执法问题,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有效抓手,更是地方政府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全面确保规划有效实施,防范化解规划领域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城镇空间合理布局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有效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
《通知》明确工作总体目标。要统筹强化规划源头管控,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日常监督执法,明确整治目标,压实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推动新增“控零”;疏堵结合、分类施策,精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力争2026年底存量问题全部处置到位,形成“严控增量、消解存量”同步推进、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推动建立“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整治范围是中心城区范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期间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规划违法问题,纳入存量整治范围,以往年度的违法问题由各地结合地方实际自行开展整治工作;2024年1月1日(含当日)后的规划违法问题,纳入新增整治范围。各地要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全面摸排规划违法问题,属于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职责的,分类建立存量和新增问题台账,及时立案查处,并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属于地方其他部门职责的,发现或收到违法线索后应及时移交其他部门处置,并建立移交问题台账。各地要迅速开展问题摸排并形成各类问题台账,以市州为单位在明确时间节点上报省厅。
《通知》明确了整治对象。此次行动聚焦三大类规划违法问题:一是突破“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此类问题由省厅结合国家和省级督察发现和反馈问题统筹下发);二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三是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其他违法建设问题,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整治。
三大措施保驾“控零”
“强化工作措施是《通知》的核心内容,在严控问题新增方面,考虑的主要是立足源头管控和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两方面进行强化。”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通知》强调,一方面要求各地统筹协调各级各类规划衔接,确保规划过渡期用地承诺事项全部落实。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源头指导和过程监督。另一方面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按照执法闭环管理要求,建立“发现—核实—交办—处置—销号”全流程处置模式。要求实行“技防+人防”,做实做细日常监管巡查和问题线索整合,及时发现和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为督促基层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省厅将从多角度强化相关技术支撑,依托省级相关系统平台建立规划违法行为数据库,对省域范围内重点地区的规划违法行为进行标识、定位和预警;将存量和新增规划违法问题全部纳入监督系统平台,实行查处整改、移送移交、案件评查全链条动态监管。
三大举措护航“清零”
在化解存量问题方面,《通知》围绕“分类施策”从三个角度明确处置要求。
在整体的处置原则上,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在事实认定清楚、问题定性准确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分析违法行为发生时和处置时的法律法规规定、空间规划情况、违法事实情况、社会危害程度、建筑安全等因素,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好处置节奏,避免盲目决策、随意处置、简单粗暴“一刀切”。
在面对具体问题处置上,要求各地一案一策,逐宗明确整改内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特别强调,对于处置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应结合历史遗留违法违规建筑物处置工作,应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法制审核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在执行落实上,要求各地准确判定,分类施策,既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又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特别强调,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联动,推动建立“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组织实施、法院到场监督”的执行机制并强化组织实施。(执法局 刘琰 事务中心 彭小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