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地质灾害?
答: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环境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
2、什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
答: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是指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其发生特点是突然,可预测性差;其预防工作常处于被动状态;其后果既造成经济损失,也造成人员伤亡。所以突发性地质灾害是地灾防治的重要对象。
3、什么是崩塌?
答:崩塌是指陡坡上的岩土体,被直立裂缝分割,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这一地质现象称为崩塌。
4、什么是滑坡?
答:滑坡(也称为“走山”)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滑坡的别名叫做地滑,多发生在坡度小于50度的斜坡上。
5、崩塌与滑坡有那些差异性?
答:(1)外部形态,滑坡沿滑动面滑动,滑体的整体较好,有一定外部形态。(2)运动方向,崩塌以垂直运动为主,滑坡多以水平运动为主。(3)作用时间,崩塌的破坏作用都是急剧的,短促的和强烈的。滑坡作用多数也很急剧、短促、猛烈,有时则相对较缓慢。(4)地形地貌,崩塌一般都发生在地形坡度大于50度,高度大于30米以上的高陡边坡上,而滑坡则多发生在坡度50度以下的斜坡上。
6、崩塌、滑坡产生的主要原因:
答:斜坡的地层岩性,是发生滑坡的物质基础。软弱的泥岩、页岩、煤层和各种地表覆盖层存在的斜坡容易产生滑坡。修建铁路、公路、依山建房等工程,开挖坡脚,形成人工陡坡,容易引起崩塌、滑坡的发生。在斜坡上大量兴建楼房、工厂、堆渣堆土等,给斜坡增加荷载,斜坡支撑不了过大的重量,便失去平衡,发生崩塌、滑坡。不适当的开垦农田,乱砍滥伐,大量破坏植被,有利于雨水等地表水渗透入地下,软化岩土,也能诱发崩塌、滑坡。
7、什么是泥石流?泥石流危害主要有哪些破坏方式?
答:泥石流(也称“蛟龙”)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地质现象,是山区沟谷中,有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泥石流在流通区和堆积区常对所在地段的城镇、农村的生命财产和交通、矿山、水利水电等基本建设工程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和影响。它的破坏方式主要有:(1)淤埋危害;(2)冲毁危害;(3)堵河阻水危害;(4)弯道爬高,超高危害。
8、什么是地面塌陷?
答: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重力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主要发生在石灰岩地区。
9、发生地质灾害有哪些前兆?如何避让?
答:崩塌发生的前兆有崩塌前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崩塌脚部出现新的裂缝形迹等。当崩塌发生时,迅速逃离崩塌现场。
滑坡发生的前兆是后缘出现裂缝,前缘出现鼓丘,泉水突然消失,有轰鸣声等,房屋开裂或倾斜、马刀树等现象,是识别滑坡的重要特征。山体滑坡时,马上撤离危险区,快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如果在滑坡体下方,不要沿着滑坡体滑动方向逃避,应迅速向垂直滑坡体滑动方向的两侧逃跑。
泥石流发生的前兆是沟谷上游传来轰鸣声或者感到地面轻微颤动;主河洪水上涨和正常流水突然断流或突然增大,河谷中夹有大量草、树木;持续降雨或暴雨时,要提高警惕。泥石流发生时,连续降雨或暴雨时,不要在沟谷中停留;迅速向沟谷两侧跑离,切记不要顺沟谷向下跑。
地面塌陷产生的前兆是:井、泉的水位异常变化:如井、泉的突然干枯或浑浊翻沙,水位急剧升、降落等;地面形变:地面产生地鼓,小型垮塌,地面出现环型开裂、沉降;建筑物作响、倾斜、开裂;地面积水引起地面冒气泡、水泡、旋流等;植物变态、动物惊恐。有时可闻到地下土层的响声。地面塌陷产生时,视险情发展将人、畜及时撤离险区。在发现前兆时即应制定撤离计划,塌陷发生后对临近建筑物的塌陷坑应及时填堵,以免影响建筑物的稳定。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铺砂卵石,再上铺砂,表面用粘土夯实,经一段时间的下沉压密后再用粘土夯实补平;对建筑物附近的地面裂缝应及时填塞,地面的塌陷坑应拦截地表水防止其注入;对严重开裂的建筑物应暂时封闭不许使用,待进行危房鉴定后才确定应采取的措施。
10、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在哪个时段?
答:我市地质灾害易发生时段主要在每年的4月至9月汛期,但以5、6、7三个月最为集中,一般占全年地质灾害总量的90%以上。
11、地灾害防治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12、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答:崩塌、滑坡防治的基本方法主要是各种加固工程,如支挡、锚固、减载、固化等,并附以各种排水(地表排水、地下排水)工程,其简易防治方法是用粘土填充滑坡体上的裂缝或修地表排水沟。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基本措施有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全流域综合治理。
地面塌陷的基本方法是工程设计和施工中要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避免地表水入渗,对已有塌陷坑进行填堵处理,防止地表水下渗。
13、建设用地为什么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答:我市属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之一,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因此,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供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得作为建设项目的依据,其它部门无权审批。由于建设工程选址不当和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外动力地质现象,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而成为地质灾害;所以,必须在工程建设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防工程选址不当或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因此,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是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核心内容。只要抓住这个环节就等于从灾害发生的“源头”上把住了关,实现真正的“以防为主”。
14、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管理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答: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评估单位的资质管理。即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2)评估报告管理。没有经专家评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建设依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15、山区农村村民建房如何选址才能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
答:农村村民建房场地的地基选址中,如何考虑地质安全,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呢?简而言之,选址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地形因素,首先应选择在历史最高水位以上一定高位的平缓平地。尽可能避开江、河、湖(水库)、沟切割的陡坡。在山区当新址不得不选择在靠山或沿江、河、沟岸边地带时,应该察看前后的地形,尽可能留出安全空间。同时,村庄、和房屋不能建在冲沟沟口。2、岩土体因素,应首选平缓的基岩面或者地面平缓的土体稳定性较好的地带;不要选择堆、填土形成的台地,否则所建的房很危险。3、地质构造因素,斜坡发育断层、节理裂隙等不连续面时,将岩体切成大小不等的分离体,具备向下滑动的条件,因此,在选址中,应注意观察构造面的组合和分离体的分布特征。当这种不连续面顺斜坡分布时,边坡岩体稳定性差,最易发生滑坡和崩塌等灾害。
16、怎样有效地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
答: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确定各自的监测、预报重点。由灾害点所在镇、村设立地质灾害监测组,由镇政府负责,选派工作认真、有一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责任心强的村民为监测员,首先对每个监测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制定岗位责任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群众性简易监测。鉴于地质条件本身的发展变化以及降雨、人类活动等影响,每年都会出现新的灾害和隐患,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在每年汛期前对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进行调查,汛期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核,及时掌握灾害体的变化情况,提高预报的准确性、预防的实效性。
17、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2003年11月24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了我国第一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管理、职责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的三项原则、五项制度和五项措施,规范了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权利和义务。《条例》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18、由谁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19、地质灾害预防监测网络有哪些?什么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答:地质灾害预防监测网络有:县、镇、村、点四级联动监测防治网络,即:群测群防网络;群专结合防灾预警网络;气象预报预警网络等。
“群测群防”的基本含义是开展群众性的灾害预测和群众性的灾害防御工作,主要是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广为人知,在此基础上依靠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和群众自发组织,开展广泛的群众性防灾抗灾工作。实践已证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减少人员伤亡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20、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的职责有哪些?
答:监测人的职责:1.熟悉、了解、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关灾情情况和变化情况,并随时报告,协助乡镇政府、国土部门进行地灾调查及防治知识宣传;2.汛期严格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全天侯监测;3.发现临灾迹象,按照规定发警报并组织将人员迅速转移,并迅速上报灾情;4.对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和治理工程设施管理保护。
21、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怎么办﹖
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应立即撤离受危及的人员,并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22、违反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应承担哪些责任?
答:违反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视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治理;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
(二)、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
23、村级监测人员或当地群众遭遇地质灾害时,应该怎么办?
当自身处在滑坡体上时,务必保持冷静(一旦慌乱不仅浪费时间且极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在设法立即发出警报信号和报告村、乡镇主管人员的同时,迅速向两侧较为安全的地段撤离。如果滑坡呈整体高速下滑状态而无法跑离,则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自救措施。
当自身处于非滑坡区而发现他处有可疑的滑坡活动时,应立即发出警报信号,并报告邻近的村、当地乡镇(街道)主管人员和有关单位,以便各级立即组织抢险救灾。
必须注意:处于坡体下滑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跑离是很危险的。
24、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报告时,主管机关应该怎么办?
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现场调查,动员危险区或者灾区的居民和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险情消除前不得让被转移人员擅自返还,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25、地质灾害临灾报警信号有哪些?
对村级自治组织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而言,临灾报警信号有:喇叭广播、敲锣、敲铁盆、敲铁箱、吹哨子等。
26、我乡保护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措施是什么?
一是通过工程治理措施,消除危险区安全隐患;二是组织危险区群众避让搬迁,转移至安全区域居住。
27、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承担哪些主要职责?
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村级责任人和监测员,承担以下主要职责:一是向点上群众介绍隐患点规模、类型和受威胁对象,宣传防灾避险知识,说明本隐患点临灾报警信号、应急转移路线和避灾安置地点;二是每逢重点防范期来临时,提醒点上群众加强防范;三是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在重点防范期要不间断地进行实地观察,发现险情或灾情立即发出警报,并及时向村委会和乡政府汇报。四是险情或灾情发生后,要协助村委会、乡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