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检办〔201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省级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
通过开展验收工作,全面检查各地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和查处整改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地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验收方式及内容
省级验收由省国土资源厅组成验收组,采取数据审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数据审核评估。根据各市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的数据和验收材料,结合数据审核工作,评估各市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对不达到验收标准的,提出整改期限。
2.实地重点抽查。对省级约谈地区必须进行实地验收,对其他地区予以抽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①听取汇报。听取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工作汇报,包括工作组织部署开展、警示约谈、查处整改等情况;
②查阅资料。按照验收评分标准查阅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警示约谈、查处整改卷宗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
③现场核查。核查图斑性质判定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核实违法用地是否查处整改到位,重点核查拆除、复耕复绿等现场。
三、验收标准
省级验收实行100分制,从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警示约谈工作情况、履职查处整改情况等三大方面分别计分,80分以上通过验收,80分以下不通过验收(具体验收标准附后)。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通过验收:一是虚报瞒报数据、伪造用地批文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二是履职到位率未达到90%、查处到位率未达到60%、整改到位率未达到45%(计算三项到位率时一般取宗数比与面积比中较低的比例)的。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州要根据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及评分标准的要求,抓紧做好相关组织部署和准备工作,并对照验收标准,写出验收报告,将各县市区的验收评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附后。
2.6月20日前,各市州要完成对所辖县市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并将验收通知方案标准、验收报告及自评报告等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电子文档发指定工作邮箱。
3.6月底,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将按照本通知的验收标准,开展实地检查验收工作(验收地区清单和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将于7月份通报验收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姚 专 0731-89991337(传真)
电 子 邮 箱:hnwpjc@126.com
附件:2016年度湖南省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标准
湖南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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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