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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厅直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15/2017-85321
  • 发文日期:2017-11-08 00:00
  •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厅直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湘国土资办发2017〕243号

厅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当前有关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切实做好今年年底前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确保“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落到实处。现就当前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提高综合治理管理能力水平。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有关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的系列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切实做到中心工作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技术业务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各单位各院所在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2.明确管理职权与安全管理职责。地理信息产业园(总部基地)的公共区域综合治理由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牵头负责,入驻总部大楼的各单位使用区域各负其责;省测绘大院由测绘大院管理所全权代理产权和使用权的管理,提出大院用房的调整建议方案,负责大院日常治安维护与生产生活运行,牵头负责大院安全管理;其他有独立院落的安全管理,由驻地各单位负责综合治理工作。

3.要统筹安排优化布局。各牵头负责单位全面掌握院(园)内各单位使用房屋情况,适时提出用房调整优化方案,经省厅核定后实施。要合理安排用房,优化布局。各单位在院(园)内拓展生产业务,应符合大院(基地)统一统筹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要求,新增业务人员应服从大院(基地)统一管理,共同维护大院(基地)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

4.要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牵头负责单位要随时掌握驻地单位的办公、生产、经营用房需要和人员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和数据库,进行精细管理。各使用单位应服从牵头负责单位的统一管理,将本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动态情况及时备案。

5.要做好日常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建立24小时值守制和夜间巡逻制,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日夜巡查,特别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防汛期间安排领导值班,确保不发生任何治安事故和安全事故,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6.要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有效利用网络、宣传窗、微信等各种新媒体,大力宣传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与家属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使单位和个人的综合治理责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增强遵守综合治理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厅直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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