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土资函〔2018〕61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常德市列入国家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城市的函》(常政函〔2017〕13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印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制度及2016—2018年任务分工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51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常德市已完成数字常德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在全市得到较好应用,具备良好的云计算、物联网等基础设施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人才队伍,具备开展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试点建设的基础条件,并能够安排专项资金支撑试点工作。为此,同意智慧常德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列入2018年试点计划。
二、项目建设目标:在数字常德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果基础上,充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智能传感网等技术,完善时空基准,丰富时空大数据,建立统一的市县一体化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开展智能化应用,实现从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到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的转型升级,为常德市政府决策、城市管理、社会应用提供多样化的智慧时空服务。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采集并集成覆盖全市的多尺度、多类型、多分辨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形成覆盖全市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建设覆盖核心城区的精细三维模型,共享相关数据并实现空间化,共享接入实时感知设备数据,添加时间属性,建设时空大数据。开展时空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时空大数据分析系统建设,建成开放、适用的时空信息云平台。改造和升级已有支撑环境,构建能够满足时空信息云平台运行服务的软硬件环境。开展自然资源利用分析决策系统、森林防火系统、不动产专题应用系统等5个以上典型应用示范建设。建立共建共享、更新完善和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
四、项目纳入智慧常德建设整体工作,作为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之一,统筹推进。智慧常德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既要符合国家总体要求,又要突出常德市的需求和特点,注重创新,做出特色,树立标杆。
五、省国土资源厅将在影像获取、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技术设计、经费补助等方面提供支持。常德市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进度管理、质量控制,按目标、按要求、有创新地把项目建设好,并从体制机制、人才、资金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成果推广应用以及成果更新维护提供保障。
六、请你市按照《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技术大纲(2017版)》要求,抓好项目设计书编制,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项目技术评审,获批后尽快启动建设。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