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金德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办结会同县新漠滨金矿采矿权转让变更和延续登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2017年7月27日,我厅作出了《关于准予湖南女人家投资有限公司新漠滨金矿采矿权转让的决定》(湘国土资函〔2017〕169号)。之后,湖南女人家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土资源部提请行政复议,目前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尚未作出复议决定。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下发的《关于办理矿产资源行政复议案件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80号)第七条“国土资源部正在审理的矿产资源行政复议案件,相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所涉区块范围、矿区范围内的矿业权审批发证行为”的规定,我厅须待自然资源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方可继续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特此致函。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