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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000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015/2018-85594
  • 发文日期:2018-04-26 00:00
  • 名称: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000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湘国土资提复〔2018〕8号

省环保厅:

潘碧灵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绿色湖南的重要举措,对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美丽湖南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我厅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污染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状况调查、治理修复管理工作。同时,强化企业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毒地”开发。今后,我厅将要求各地在办理企业闲置污染土地出让手续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加经环保部门认定的土地环境调查评估报告、土地治理修复情况等相关材料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附件资料。未进行环境调查风险评估的污染土地和未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不予批准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建设。

联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

人:李晓蓉

联系电话:0731—89991132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4月25日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000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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