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各地质资料汇交单位:
2021年,地质资料汇交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汇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全省地质资料资源日益丰富,有力地满足了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需求。现将2021年全省地质资料汇交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1年地质资料汇交验收情况
2021年,省地质资料馆共接收地质资料284档,其中,234档验收合格,50档正在补充修改(详见附件1)。
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共47家。其中,汇交数量多、质量好的单位为:原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〇二队、原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〇三队、原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六队。汇交质量较差的单位为:原省核工业地质局三〇六大队、原省有色地质勘查研究院、原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七队、原省煤田地质局水工环地质勘探队。
二、2021年以前年度应交未交地质资料限期汇交情况
2021年以前年度应汇交未汇交的限期汇交项目共174个,其中,已汇交资料的项目152个,未汇交资料的项目22个(含延期汇交3个,详见附件2)。
限期汇交涉及省内地勘单位和公司32家。其中,限期汇交项目全部汇交的单位20家;限期汇交落实不到位、欠交项目仍较多的单位1家,为原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须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限期汇交任务,所承担项目要全部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切实提高汇交质量。汇交员要提高业务能力,督促本单位及时汇交地质资料,按时完成不合格资料的修改。
(三)我厅将定期通报汇交情况,对未按规定期限汇交地质资料、汇交的地质资料经验收不合格、逾期拒不按要求修改补充地质资料等汇交义务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将严格依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