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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自然资源系统首批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范例名单公示

  • 索引号:430S00/2024-204002
  • 发文日期:2024-12-01 18:04
  • 名称: 湖南省自然资源系统首批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范例名单公示

2024年9月至11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湖南省自然资源系统首批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范例评选活动。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评,省厅评,现对评选出来的10个优秀案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1日至7日。

1.嘉禾县:科学规划与服务保障并重 旧村蝶变展新颜(村民住宅用地)

2.株洲市:加强村民建房与风貌管理 共建“和美湘村”(村民住宅用地)

3.浏阳市:盘活存量用地 激发花炮产业新动能(乡村产业用地)

4.隆回县:统筹规划优布局 分类保障促振兴(乡村产业用地)

5.祁阳市:绿水青山间 共绘乡村振兴壮美蓝图(乡村产业用地)

6.宁乡市:守护耕地安全 维护群众权益 切实推进临时用地复垦整改(临时用地)

7.常宁市:做好临时用地全周期管理 助力乡村振兴(临时用地)

8.宁远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 设施农业助村增收(设施农业用地)

9.新化县: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校准乡村振兴“定盘星”(设施农业用地)

10.保靖县:创新用活土地政策 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公共设施及服务用地)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厅用途管制处刘红沙   0731-89991780

厅机关纪委         0731-89991758

联系邮箱: zrzyjgdw@163.com

联系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1日

湖南省自然资源系统首批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范例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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