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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 索引号:430S00/2009-11973
  • 发文日期:2009-12-09 00:00
  • 名称: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2009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省直责任部门贯彻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的通知》(湘纪发[2009]10)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按照中共湖南省第九届纪委第五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化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巩固国土资源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省纪委下达我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圆满完成。

二、任务分解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

1、加快推进全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将国家、省扩大内需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扩大内需项目和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用地。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统一管理。从严控制新设各类开发区,坚决刹住乱占滥用农用地之风。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激励约束、考核评价机制,继续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处、建设用地处、地产处、法监察总队

2、完善耕地保护指标体系和责任体系,改革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运作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除国家重大工程外,其余项目建设占用耕地一律实行先补后占。完善耕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推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责任单位:耕地保护处、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3、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统一的监督平台,把土地监管贯穿到项目预审、用地审批、供地审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实现土地批供管用补查的全程监管。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执法监管,严禁将农用地擅自转为建设用地。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严厉打击囤地、炒地行为。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总队、建设用地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二)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4、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各项政策,明确征地补偿标准,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征地补偿监管机制,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非法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建设用地处、执法监察总队、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征用地事务中心

(三)认真治理土地管理和矿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

5、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继续完善土地出让制度,规范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实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凡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一律进入有形市场实行招拍挂出让;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达到有固定的交易场所、有专职的专业人员、有比较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有必要的设施、有必要的运作经费、有招标评标专家库的“六有”标准,创造稳定、公平、安全的土地交易平台和环境。

责任单位:地产管理处、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6、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落实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和《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查划拨用地,逐步建立划拨土地公示制度。加强划拨土地的批后监管,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改变土地批准用途和性质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研究出台追究细则,加大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建设用地处、执法监察总队

7、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全面完成矿产资源整合任务,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矿业权评估管理,完善矿业权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认真落实《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严厉查处非法勘查开采、超深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单位: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资源储量处、执法监察总队、财务处

(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8、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责任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地产管理处、矿产开发管理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9、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房屋的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五)严肃查办土地矿产违法违纪案件

10、重点查处在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中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处通过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业权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查处土地、矿业权出让和评估、项目发包中的商业贿赂案件。查处规避和虚假招标、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的案件。防止和纠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不正当交易行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六)治理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

11、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涉农负责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等涉农案件。

1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和省里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13、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深入开展“五个一”文明国土资源所创建活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和收费行为,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三、实施步骤

1、工作部署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年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任务书》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市州局在420前,将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并对任务的完成提出明确的时限和目标要求,425前向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报具体实施方案。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有关单位于55前向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报具体实施方案。

2、督查督办阶段。6月—9月,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将成立两个检查小组,对各市州局和厅机关承担任务的处室局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提高工作质量,抓好工作落实,并将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各市州局也应采取相应措施,抓好督查督办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中下旬,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相关处室局队组成联合验收组,采取听专题汇报与座谈相结合、查阅报表台帐与踏勘现场相结合、面上调查与典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州局和厅机关承担任务的处室局队落实省厅《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220前将向省纪委报送专题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今年省纪委下达我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标准高,涉及面广。各市州局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充分认识抓好重点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落实专项任务领导小组,陈三新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联络办公室设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各市州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和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任务的工作开展。

2、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市州局要按照省厅要求,认真研究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厅机关承担工作任务的主要处室局队和厅直属有关单位,要将任务分解到岗到人,提出完成任务的明确措施,其它处室局要主动搞好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级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高标准按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3、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各地和各单位要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搞好协调,及时向单位党组织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当好参谋,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4、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各地和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和及时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完成专项任务中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宣扬先进典型,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各市州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和厅机关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的处室局队于2009125日前,向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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