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厅直属单位:
根据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中治办<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的范围和重点
各单位在排查工作中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3000—5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3000万元以上非政府投资项目也要纳入排查的范围。
二、排查的时间和方式
排查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2009年12月12日为自查项目填报时限,同时启动自查整改;2009年12月13日至20日为复查、“回头看”时限。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2月20日为重点抽查阶段。
(一)自查自纠。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排查工作方案,将排查工作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做出具体安排,明确相关领导及经办人员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填报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表》(件附件1),建立项目自查档案。各单位要全面汇总项目自查情况,填报好中央下发的排查工作统计表(见附件5、6)和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项目排查工作统计明细表》(见附件2),要确保不漏项,也不重复。同时,建立并填报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受理投诉举报及案件办理登记统计台帐》(见附件3)。各项报表必须于2009年12月12日前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排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对项目排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于2010年2月10日前,将排查工作总结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重点抽查。厅专治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单位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对本系统开展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适时进行通报。排查结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签字盖章确认自查无问题的项目,一旦在重点抽查时发现有违纪违规的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排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排查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排查工作负总责,向厅专治领导小组作出责任承诺,并填报《承诺书》(见附件4)。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对本级主管单位作出责任承诺,并填报《承诺书》,备案在册。排查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落实排查责任,对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自查表格进行严格复查,并对复查结果负责,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和各项统计报表要按程序、按时间、按要求上报,主要领导对相关报告、报表要把关并签署意见。以确保本单位排查到位和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
(二)严格台账督查制排查项目。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排查工作台账和档案,并加强对项目及其各环节排查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排查底数清、范围覆盖广。
(三)严格排查整改负责制。各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隐瞒、不放过,依法分类处理,及时整改纠处,以确保以排查促整改、促规范。
(四)严格排查问责制。各单位要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上报,并按照职权范围对排查中弄虚作假、隐瞒违法违规问题以及严重工作失职导致排查走过场、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确保排查工作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1、《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表》
2、《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项目排查工作统计明细表》
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受理投诉举报及案件办理登记统计台账》
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整改责任承诺书》
5、《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
6、《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
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表
自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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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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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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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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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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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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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或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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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m2(或其他计量单位), 万元(投资概算) | |||
自查内容 |
自 查 标 准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 ||
工程项目决策 |
1、是否有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是□否批复文号 , 2、是否有初步设计的批复□是□否批复文号 , 3、是滞进行施工图审查□是□否, 4、是否进行施工图审查批复□是□否批复文号 , 5、是否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的环评报告□是□否文号 , 6、是否取得国土部门对项目的用地许可□是□否文号 ,是否存在越权审批、以租代征等问题□是□否 7、是否取得林业部门对项目的使用林地审核许可□是□否文号 , 8、是否取得水利部门对项目防洪评价等有关许可□是□否文号 , 9、是否取得项目施工许可的批复 □是□否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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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
1、是否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制定媒介发布招标信息□是□否 2、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招投标 □是□否 3、是否进行施工主体公开招标□是□否 4、是否按规定委托工程师监理□是□否 5、是否进行工程监理公开招投标□是□否 6、是否存在将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投标行为□是□否 7、招投村过程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是□否 8、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资质挂靠、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行为□是□否 9、评标活动是否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是□否 10、中标后,投标人是否存在违法转包、非法分包行为□是□否 11、工程结算过程中是否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行为□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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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矿业权 审批和出让 |
1、项目征地拆迁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是□否 2、征地是否落实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政策□是□否 3、征地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装修、搭建、集中抢种作物等套取补偿款的行为□是□否 4、征地拆迁款是否足额支付给相关受益单位或个人□是□否 5、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否落实□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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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 |
1、建设用地是否有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行为□是□否 2、项目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否依法公开□是□否 3、是否缴清土地价款和配套规费□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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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 安全管理 |
1、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 2、是否及时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是□否 3、是否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是□否 4、试生产管理是否规范□是□否 5、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是否满足要求□是□否 6、是否对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及时进行了查处□是□否 7、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法定手续□是□否 8、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直接发包劳务作业或制定劳务分包人□是□否 9、是否办理工程保险和人身、财产等意外伤害保障□是□否 10、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 11、合同施工企业与实际施工人是否一致□是□否 12、施工企业与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有合法人事关系□是□否 13、施工现场设立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从业资格是否满足相关要求□是□否 14、现场的技术资料、变更、洽商等来往文件是否由签订合同的施工企业签署 □是□否 15、工程主体结构使用的主要材料是否交由分包单位采购□是□否 16、施工企业直接用工的,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等社会保险;劳务分包的,劳务分包单位是滞具有资质、总承包企业是否对其进行了监管 □是□否 17、工程监理是滞具有相应的资质,监理工程师和和监理人是滞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是□否 18、监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工程流程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监理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 19、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是□否 20、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并加以落实□是□否 21、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所承揽工程是否与其资质匹配□是□否 22、建设项目是否组织开展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安全投入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 23、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是否组织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 24、施工过程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并执行到位 □是□否 25、是否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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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
1、建设项目是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变更”行为 □是□否 2、工程建设环评审批是滞存在“越权审批”、“拆分环评”及降低环评等要求行为□是□否 3、是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是□否 4、是否存在未检查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生产力、未经验收投入正式生产使用行为□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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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和 资金安排使用 |
1、工程建设领域使用政府采购法的物资采购,是否执行了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是□否 2、项目资金预算是否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规定审核下达□是□否 3、具体项目安排是否符合国家确定的投向和范围□是□否 4、是否存在超概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增加建设内容问题□是□否 5、对没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前期准备不足、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以及概算明显偏高、不合理的项目,是否下达了项目资金预算□是□否 6、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是否工程进度需要,是否存在执行偏慢或超量预拨,是否存在截留建设资金问题□是□否 7、项目建设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是否存在转移、侵占或者挪用问题□是□否 8、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资金是否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动供应者□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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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
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情况表填表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如为多家时,请如实填写,并明确合同段号。
2、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除在表格中简要填写外,要另附专题报告。
3、由于各行业建设项目的差别,对于表中自查标准不能完全一一对应填写的,按表中格式有哪一项填报哪一项。
4、表格中自查标准应与湖南省下发的各专项指导意见结合使用,如有不尽一致或遗漏的地方以指导意见为依据进行补充修正。
附件2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项目排查工作统计明细表
自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环节排查情况 |
处理情况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工程投资 规 模 (概算) |
建设单位 |
工程立项及批复文号 |
工程开、竣工日期 |
工程项目 决策 |
环境影响 评价 |
土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 |
城乡规划 管理 |
招标投标 活动 |
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 |
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计划 |
补交 规费 等价款(万元) |
行政 处罚 (万元) | |||||||||
发现问题 |
纠正问题 |
发现问题 |
纠正问题 |
发现问题 |
纠正问题 |
发现问题 |
纠正问题 |
发现问题 |
纠正问题 |
发现问题 |
纠正问题 |
发现问题 |
纠正问题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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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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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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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填报时先按总投资额5000万以上、3000万以上、500万以上分段汇总,并按项目立项批复日期排序。
2、500万至100万和3000万以上非政府投资项目按此表格式一并统计上报。
3、项目环节排查情况,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填写“有”或“无”,详细情况在备注中不能说明的另附报告加以说明。
4、此表由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填报。
5、此表应用A3纸制作填报。
附件3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受理投诉举报及案件办理登记统计台账
统计区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诉举报编号 |
投诉举报日期 |
投诉举报来源 |
投诉举报项目情况 |
投诉举报事由及受理、立案情况 | |||||
投诉举报人姓名、电话、单位及数诉方式 |
被投诉举报人姓名及单位 |
被投诉举报项目 |
投诉举报事由 |
领导批示及内容 |
受理或立案查处情况 |
办结日期 |
承办人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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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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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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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自查整改责任承诺书
:
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我单位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整改工作。现对我单位专项治理自查整改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对本单位上报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整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如对我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我单位向检查组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
对以上承诺,我单位及我本人愿意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承担相关责任,对本单位报送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整改结果负领导责任。
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OO九年 月 日
附件5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
报送地区(部门)(盖章): 单位:万元、个(项目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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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节 |
自 查 项目数 |
罚没、补交等款项金额 | |||||||||
工程项目决策 |
环境影响评价 |
土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 |
城乡规划管理 |
招标投标活动 |
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 |
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 |
小计 | |||||
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 |
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 |
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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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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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
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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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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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500万元(含)至3000万元 |
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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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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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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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项目 |
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以上 |
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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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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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6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情况统计表
报送地区(部门)(盖章):
序号 |
单位 |
举报及核查情况 |
党纪政纪处分情况 |
移送司法机关情况 |
给予组织处理人数 | |||||||
受理举报和案件线索总件数 |
核查 件数 |
查实 件数 |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总人数 |
其中 |
移送司法机关总人数 |
其中 | ||||||
地厅级人数 |
县处级人数 |
县处级以下人数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其他 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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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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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填 表 说 明
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一)各单位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在排查结束后,都要填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经单位和负责人签单后,报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单位如有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下项目的排查情况,另附表上报,不列入本表。
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各项内容统计的起始日期为2009年8月1日。
(二)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由各单位于2010年1月4日前上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10年开始,每季度结束后的3日内,各单位向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最新统计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