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09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和明年工作计划
2009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九届省纪委第五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2009年湖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点》的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确保了全省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努力强化素质
1、领导重视。厅党组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了工作经费,配备了工作设备。我厅始终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年度综合考评中的权重。在今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专门强调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建章整制工作。全系统各单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2、强化教育。我厅加大了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力度。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三新同志专门结合系统作风建设和典型案件给全厅党员干部讲了3次廉政党课。2月,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征文活动,共收到稿件40余篇。这些论文切中时弊,分析透彻,见解深刻,对当前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一部分论文已向省纪委推荐发表。4月,厅纪检组监察室完成了《国土资源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对策研究》科研课题研究,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达到国内同类研究的领先水平。
3、改进作风。结合省纪委组织的省直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民主测评活动,进行作风建设整改。11月掀起了创建“五型机关”的热潮,全厅召开了“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活动动员大会,明确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争创五型机关、增强五种作风、争做六个表率。即创建“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政型”五型机关,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雷厉风行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五种作风,争做“努力学习、勤于思考的表率,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表率,求实创新、推动发展的表率,维护团结、促进和谐的表率,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表率,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的表率”六个表率。我厅还组织纪检监察、人事、直属机关党委一起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检查工作,对不按时上下班、不按规定参加政治学习、作风散漫、工作漂浮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深化自查自纠,巩固整改成果
今年,我厅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继续对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治理及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发包、土地、矿业权评估等重点领域进行了自查自纠。针对查找的问题,我厅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控。我厅制定了《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厅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实行“行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资金和业务项目制度、重大事项集体会审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和票决制,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制度、干部提拔廉政评价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减少了腐败的诱因。今年以来,我厅开展了处以上干部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工作。厅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了分工调整,机关处级干部实行了跨处室、跨专业、跨职位交流,并在系统内实行了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市州局人员相互交流。厅机关88名处级干部共有39人进行了岗位轮换。轮岗比例达到45%,并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共对168名厅管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建立了干部提拔廉政评价机制,出台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听取拟提拔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没有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或意见反映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提拔任用。今年我们对76名拟提拔的厅管干部全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审查,其中40名市州局拟提拔的副处以上干部还专门征求了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有2名干部因审查不过关,被暂缓提拔或查清问题后再提拔,有效地预防了干部带病上岗。
二是强化了内部监管。重新修订的《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规则》,确立了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集中管理,分类设帐;依法收支,专款专用;计划安排,严格审批”原则,对机关的财务管理进行了有效地规范。
三是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规费征收会审规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收费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清理检查,加强了对大项经费拨付、运转、使用的监管。
四是加强了国土资源项目管理。出台了《湖南省国土资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项目管理程序,凡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与规范等重大业务工作的决策,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开发整理立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行政性收费减免、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集体会审,纪检监察全程参加监督。
五是有效规范各项工作。为全面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工作和矿产资源执法工作,实行了《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办法》,出台了全国第一部省级《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为加强土地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的监管,分别出台了《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管理办法》、《湖南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设置附加条件的规定》、《关于改进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性探矿权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等制度。
三、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我厅严格执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防治商业贿赂行为暂行规定》,强化部门协调配合,采用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强效手段,进一步加大了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促动一个单位、规范一项工作。
一是建立了来信来访举报制度。专人负责来信来访工作,并在114电信查询台和国土资源网站上公布了监督电话,在厅政务大厅设立了举报信箱。对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案件线索都进行了调查核实。我们还主动拓展案源,今年先后派员参加了3起重大矿山事故调查,及时掌握矿山事故中系统内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二是严肃查办案件。我厅今年4月和10月,先后两次公开立案查处和重点督办两批共16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如湘西凤凰县沱田小区开发违法用地、长沙市公路局非法占地等案件。对违反规划计划、未批先用、征地补偿安置和补充耕地不到位的,做到了及时制止、坚决查处;对大面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侵犯被征地农民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做到了严肃处理、公开曝光。1-10月,全省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458起,共拆除违法建构筑物56.2万平方米,没收建构筑物4.5万平方米,处罚没款3251万元,追究纪律责任6人,追究刑事责任11人。对系统干部违纪问题,我们也进行了立案查处,如常宁3·21重大水害事故调查发现厅机关2名干部收受红包,我们已立案查处,其中一人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是完善了办案制度。11月,出台土地违法行为严重地区行政领导约谈制度,提请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3号),进一步明确了国土资源部门与监察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局面。成立了以三新厅长为组长的土地利用全程监管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了专项资金,信息系统正在抓紧研发,相关配套制度正在逐步完善,预计系统将于明年6月试运行。建成后的全程监管系统将立足我省实际,以信息化建设和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为技术平台,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打造“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紧密结合的土地执法新平台,从而实现对建设用地审批、供应、利用和补充耕地、违法用地查处实行全程动态监管。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今年4月我厅接到财政厅关于桃源县枫树乡土地整理项目套取资金等问题的情况通报,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核实,发现该项目存在六个方面严重违纪问题,经与常德市纪委协商,已将此案移交市纪委立案查处。7月与新化县纪委对新化县局在农民建房上收取压金一事进行了现场处理,并对违纪行为在全县进行了通报。11月益阳市纪委在市国土资源局某负责人涉嫌违纪案审理终结后,主动与我厅协商,将该案移交我厅依法处理。
今年,我厅共受理信访举报76件,初核76件,立案2件,查处2人,诫勉谈话3人。
四、构建长效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推行电子政务,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工作。我厅以电子政务为抓手,积极开展了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一是依托电子政务,构建电子监控平台。电子政务信息传递具有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特点,我们根据电子政务这一特性,建立了行政效能网上监控系统。其中案卷送达提示功能使工作人员在进入电子政务系统后能清楚地看到自己当前要处理的工作,超期电子示警功能可适时提醒要及时办理将到期的案卷,以红灯警告立即办理超期未办的案卷。同时在监督岗设立了超时检查系统,实时监控行政审批工作环节、办理时限,并进行电话督办。出台了《电子政务行政效能督查制度》、《电子政务依法行政责任制度》、《电子政务服务承诺制度》,建立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及时送达等制度,规范了行政行为。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效能监督制度。去年我厅成立了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办理投诉人对厅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投诉,并向全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了效能监督工作,在政务大厅专门设立了效能监督岗,及时提醒工作人员按时办理相关业务,对问题突出的实行行政问责。起草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问责制度》,具体规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使监督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精减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全厅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清理,进一步减少了审批事项,将去年22项行政许可精减为19项,顺利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的验收。出台了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第一部专门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性规则——《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程序规则》。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限,《厅行政程序规则》明确规定对只涉及我厅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这一时限比法定期限大为缩短。进一步减少了收费项目,我厅原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项,现取消4项。进一步减少了执法检查,今年我厅改革了检查方式,运用卫星监测这一高技术手段,建立了“天上看、地下查、网上管”的执法监察新模式。
2、实行网上交易,创新市场管理机制。我厅积极探索并建立了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门户网站发布土地、矿业权出让公告,公布拟出让标的情况,在网上交纳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报价、咨询、竞价、成交,实现了国土资源交易全自动、全封闭运行。有效拓宽了信息公布渠道,降低了行政成本,给投资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加大了市场配置力度,从技术上杜绝了围标、串标等违法操纵市场的行为,维护了竞买人合法权益,创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长沙市已全面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截至今年8月,共有19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网上成功出让,面积754公顷,成交价款69.39245亿元。厅本级今年首开全省矿业权网上挂牌先河,共有4起探矿权实行了网上挂牌出让。
4、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防治商业贿赂行为暂行规定》、《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质检办法(试行)》、《湖南省矿业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土地、矿业权评估和招拍挂出让、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出台了《湖南省地质勘查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了对地质勘查单位信用管理。建立了土地、矿产、测绘投资开发商违法违纪行为和违反诚信行为的档案库, 实行了“黑名单制度”。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深深感到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担子很重、压力很大。下一步,我厅将以省纪委、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纪委关于《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长效机制,落实预防腐败试点工作,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采取措施:
(一)以职业道德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增强预防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1、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紧密联系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实际,扣住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剖析,按照“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政高效、依法公正;保护资源、增强责任;保障发展、服务群众”的要求,在全省系统广泛开展系列职业道德教育活动。
2、加强文化建设,创建“五型”机关。切实加强我省国土资源系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活动,明确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争创五型机关、增强五种作风、争做六个表率,用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来指导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
3、加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4、以作风建设整改活动为契机,以群众所提意见和建议为动力,按照“求真务实、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示范带头、从我做起”的原则,扎实推进作用建设整改工作,以作风促行风,以行风促政风,以政风促党风。
(二)以制度执行为主线,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培育市场诚信体系
1、在国土资源系统全面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经营性、工业性用地、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工作全面实行“招拍挂”,达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同时全力推行网上“招拍挂”制度,争取全省网上招拍挂项目数超过30%。
2、全面推进电子政务、效能监督,实行“阳光行政”。继续完善全省14个市州局和省厅电子政务网络,全面实施网上报批审批。
3、健全“黑名单制度”,即:建立健全土地、土地开发整理、矿产、测绘投资开发商或工程、监理等公司违法违纪行为和违反诚信行为的档案库,由厅执法总队和监察室负责收集名单,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由信息中心按要求建立相应的电子信息数据库,并向全系统和社会公开披露,可供公众查询,形成有效守信与失信惩戒机制,促进社会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从严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和不守信行为,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事后发现问题的仍保留无限期追究时效。
4、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及时沟通和反馈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情况,采取协同办案、交叉办案等有效的方式,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分工定期交流和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领导干部分工3—5年调整一次,处级干部5年轮岗一次,工作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原则上不超过8年。做到一潭活水防腐化,一专多能育人才。
6、继续开展国土资源领域预防腐败工作调研,深刻剖析发生在国土资源领域内的典型案例,找准腐败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以全面监督为重点,调整现行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强化政府诚信监管
1、落实全省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下管一级监督制度。即:省厅对市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州局对县(市、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考核。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实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
2、认真落实干部提拔使用廉政评价机制,在干部考察中,要全面听取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拟用人员的意见并出具书面廉政材料,防止选人用人失察。
3、落实全省系统纪检监察巡视制度。省厅设立五个巡视组,统一安排片组的纪检监察人员开展巡视。
4、切实落实全省系统乡镇国土资源所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即每个乡镇国土资源所由一名副所长兼任本所的纪检监察员,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改革到哪里,反腐倡廉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国土资源行政权力行使到哪里,制度建设和监督工作就跟踪到哪里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5、全面实施谈话与诫勉制度,运用“教育+强制”的办法,对有腐败苗头和轻微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实行超前监督。努力做到通过谈话诫勉这种有效的方式,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错误;督促犯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以达到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的目的,构建国土资源系统廉政建设的动态预警机制。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