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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外业核查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09-07-14 00:00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复2008年预算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76号)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外业核查工作承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外业核查
 

项目任务:地类一致性外业核查、基本农田检查。
 

二、合格投标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为本次招投标的合格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信息核查技术培训,且考核合格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含一名技术负责人。
 

3.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国家测绘资质。
 

三、招标公告的发布

招标公告在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网(www.clspi.org.cn)发布。
 

四、招标文件领取
 

领取时间:2008年9月17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领取地点: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科技处(601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针对本项目的下列有关文件:
 

1、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为“领取招标文件”)。同一领取人不得代表两家(含2家)以上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备查);
 

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招标答疑

时间:2008年9月23日上午9时至上午11时
 

地点: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8楼多功能厅
 

六、业绩审查
 

时间:2008年10月6日上午8时30分-下午5时
 

地点:北京京民大厦
 

请各投标人代表务必按要求带齐如下材料(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业绩合同清单;
 

4.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验收意见(或用户证明)。
 

对以上材料的具体要求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外业核查项目招标文件》。
 

七、标书递交
 

时间:2008年10月8日上午8:00-上午10:30
 

地点:北京京民大厦
 

1.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不需提交);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备查);
 

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信息核查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证书(5个);
 

6. 乙级以上(含乙级)国家测绘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开标

时间:2008年10月8日10时40分
 

地点:北京京民大厦
 

九、招标人
 

单位名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邮编:100035
 

十、投标联系人

刘光成 010-66562879   13366429981
 

李  涛 010-66557012   13691551028
 

高  莉 010-66557018   13520912236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外业核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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