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主要以商服用地、工矿仓储和住宅用地为主。其中:
商服、工矿仓储和住宅三类用地共计转让34956宗、面积1614.96公顷、价款864385.18万元,分别占转让土地宗数、面积、金额总数的99.78%、95.96%、97.92%。
商服用地、工矿仓储、住宅用地共计出租160宗、面积2.08公顷、租金3028.26万元,均占出租总数的100%。
商服用地、工矿仓储、住宅用地共计抵押5409宗、面积16085.26公顷、抵押价款6511948.12万元,分别占抵押土地宗数、面积、金额总数的64.97%、99.6%、98.03%。
2008年,我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对原无偿取得的矿权全部实行有偿处置,对新设矿权原则上实行招拍挂出让,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
2008年,全省探矿权100%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共计出让53宗(金矿5宗、铁矿4宗、锰矿5宗、锑矿9宗、建筑石料用灰岩13宗),出让价款36195万元。其中,拍卖9宗,价款12594万元,挂牌31宗,价款23601万元。
全年共出让采矿权1915宗、价款69017.34万元,出让宗数比上年减少了14%,价款减少了1.26%。出让的采矿权中,行政审批1424宗,金额58059.94万元;拍卖39宗,价款7349.1万元;挂牌438宗,价款3426.52万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共491宗,占总宗数的25.6%,出让价款10957.4万元,占总价款的15.9%。
2008年共批准用地总面积24379.4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6178.52公顷,耕地面积8086.48公顷。其中国家批准用地面积 12472.77公顷,国家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7197.95公顷、比上年增加41.5 %,耕地3290.12公顷、比上年增加27.97 %;省级批准用地面积11906.6964公顷、比上年减少9.18%,省级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8980.5659公顷、比上年减少11%,耕地面积4796.3627公顷、比上年减少了5.8%。
在省级批准用地中,分批次建设用地8167.8586公顷,占68.6%;单独选址建设用地3738.8378公顷,占31.4%,其中交通运输用地2945.858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97.5744公顷。
2008年,全省土地征收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省厅总结推广了长沙市“两转变一纳入”(转变土地性质、转变农民身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成功做法。省政府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已有10个市州出台了配套制度和具体标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2008年全省各类建设项目共计征收土地11236.243公顷,其中农用地8447.6678公顷,耕地4848.5434公顷,征地总费用为1276547.541万元,安置农业人口129580人。
2008年全省划拨土地 1128宗,面积 2115.7981 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30.74%。
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进展顺利,全省127个县级调查单位均已开展农村、城镇外业调查工作。122个县(市、区)完成了农村外业调查工作,其中122个完成了单位自查,118个完成了县级自检,102个完成了市级复查,8个县(市、区)的农村外业调查成果通过了省级预检。城镇方面已有30个县(市、区)完成了城镇外业调查工作,其中17个县(市、区)的城镇外业调查成果通过了省级预检。
加大国企改制土地处置力度,处置国企改制土地513宗,面积257.12公顷,出让土地总价款约19.31亿元,创历史新高。2008年,共处置36家省直管单位土地资产,面积257.12 公顷,共核定土地出让金11.6亿元,比上年度增长28%。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得到国土资源部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长株潭土地管理改革思路已纳入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并获国家批复,株洲重金属污染耕地处置方案已得到批准。
7、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开始起步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12个市编制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完成了450多个地块3000多公顷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九)地矿行政管理
2008年,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进一步深化,初步建立完善了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努力构建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省政府出台了《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矿产资源管理责任追究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扎实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回头看”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省共开展重点矿区集中整治行动127次,查处违法行为783起,关闭非法矿点454处,追究刑事责任31人。全力推进矿产开发整合,完成了11个重要矿种、103个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工作,矿产资源整顿规范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验收。
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批准登记采矿许可证6285个,其中非金属矿产4602个(化工矿产45个),能源矿产978个,黑色金属277个,有色金属366个,贵金属50个(金矿49个),稀有稀土矿5个,水气矿产7个。批准登记面积6725.9km2,采矿权使用费845.85万元,比2007年(4517.51万元)减少了81.3%。
从开采矿产的企业经济类型看,以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为主,分别为4230个和878个;其余为:国有企业224个、股份合作企业172个、股份有限公司150个、有限责任公司417个、联营企业24个、独资经营企业1个、外资企业3个、其他企业186个。
加强储量评审备案工作,全年省本级评审备案矿产资源储量报告403个(小型以上矿山115个,零星分散矿288个),其中煤矿275个,非煤矿山128个。全年依法汇交成果地质资料352套。
2008年,全省地质勘查总投入300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4924.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34.2%,地方财政拨款9471.4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91%,企事业资金投入14318.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3%。全省批准登记勘查许可证89个,其中能源矿产17个(煤17个),黑色金属矿产19个,有色金属36个,贵金属矿16个,非金属1个,批准登记面积479.75比上年(2368.61 km2)减少79.7%,收取矿业权使用费4.88万元,同比(30.14) 减少83.8%。从获得勘查许可证的企业经济类型看,私营企业(33个)和有限责任公司(36个)为主要勘查力量,分别占到持证总数的37.07%和40.5%,国有企业(1个)、股份有限公司(6个)、股份合作企业(9个)、联营企业4个。
1、地质灾害情况
全年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5648起,其中达到部颁统计标准的地质灾害1159处,因灾死亡15人,失踪3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68亿元。与上年比较,死亡和失踪人数减少4人,下降11.86%,经济损失增加了24572万元,增加了76.24%。
2、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调查
全省成功避让地质灾害69起,转移群众9047人,避免伤亡1665人,避免财产损失3201万元,因灾伤亡人数创近十年最低。完成了79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调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7516处。
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省本级收存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近12亿元。大力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改善了矿山生态环境和矿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我厅先后获得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奖和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抗震救灾先进单位称号。
组织专业技术队伍赴四川地震灾区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圆满完成了国土资源部安排的调查任务。
1、基础测绘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通知》,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完成航空航天摄影约12万平方公里,为历年之最。开展无人驾驶飞机航空摄影试验,制作出我国第一幅无人机航摄数字正射影像地图。完成我省连续运行参考站综合应用服务系统建设前期调研论证工作,该项目已列入重点科技支持项目。开展数字湖南、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工程建设,益阳市继郴州市之后又列入了国家数字城市试点工程。测绘成果应用和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全年共汇交测绘成果目录104个,副本68本。
2、测绘技术服务
全年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各类比例尺纸质地形图10603张,大地成果点2734个,电子地图6980幅,数据量 127249MB。加强测绘行业管理。认真做好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全省测绘资质持证单位予以注册的553家,缓期注册的9家,降级的3家,不予注册的1家,注销的9家。
3、测绘资质与质量管理
共审批测绘资质单位564个,其中甲级24个,乙级 116 个、丙级186 个、丁级238个。受理审核地图60件,单张地图55张,地图集(册)104册,电子地图1张。
省厅组织开展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六、国土资源信息化与科技
1、信息化建设
截至2008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累计投入经费39151.13万元。目前,全省专业从事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共计685人,其中研究生28人,专、本科生562人,高级技术员47人,中级186人。
2、信息化服务
2008年地质资料利用2904人次、利用报告15403份次、利用资料79893件次、利用光盘4287张,在图纸利用过程中发现破损及时修复308张。测绘资料全年接待用户1000余人次,供图9878张,大地控制点2724个。土地资料利用91人次、查阅卷数132宗、复制图件38张、复制文字812页。图书馆接待读者391人次,复印资料605页,接待上网读者70人次,建卡59张。
(十三)国土资源科技
七、国土资源法制建设
2008年,省厅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件,其中行政处罚11宗、行政强制4宗、其他3宗。本年度受理案件全部审结,年末累计有1宗未审结。
2008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8044件,涉及土地面积1277.01公顷(耕地335.39公顷),其中历年隐漏480件,涉及土地面积106.59公顷。本年立案查处2968件,涉及土地面积917.29公顷(耕地273.52公顷),其中隐漏案件立案288件,涉及土地面积69.63公顷,本年发生案件立案2680件,涉及土地面积847.65公顷(耕地245.05公顷)。与2007年发生案件立案数(3144件)相比,减少了64件,减少5.6%。全年共结案3115件,涉及土地面积1150.45公顷(耕地303.61公顷),其中处理上年未结案件276件,占8.9%;处理隐漏案277件;处理本年发生案件2562件,占82.24%。从查处的违法主体看,各类土地违法案件 7882件,比上年增加112 %,其中市级机关3 件,县级机关 192件,乡级机关38件;其他单位和个人土地违法案件7649件,比上年( 2668 )增加186 %,其中企事业单位559件,个人7090件。
共拆除构建物13958.07百平方米,没收构建物190.93百平方米,收回土地130.88公顷(耕地4.53公顷),收取罚没款5901.29万元。全年通过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7102件, 涉及土地面积927公顷(耕地208公顷),制止违法行为6718 件, 涉及土地面积859公顷,其中耕地187公顷,挽回经济损失29035.07万元。全年行政处分2人。
处理的2680件本年发生案件中,买卖和非法转让土地案件 178件,占6.64 %;破坏耕地案件133件,占 4.96%,未经批准占地2298 件,占85.7 %;其他案件71 件,占 2.7%。
2008年,全省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共立案913件,比上年(1210件)减少24.54%,其中勘查类违法案件31件,占3.39%;开采类违法案件882件,占96.6%。全年共收取罚款2405.2万元。从违法主体看,企事业单位194件,集体103件,个人616人。另有上年未结案件184件。本年结案1027件,比上年(1123件)减少8.5%,其中勘查31件,开采882件,处理上年未结案184件。
全年吊销勘查许可证2件。
2008年立案查处的矿产违法案件中,以开采类违法行为最 突出,全年共查处882起,占本年立案的96.68%,其中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共查处867起,占本年查处的开采类违法案件的98.29%。开采类违法中个人违法案件591件,占全年查处案件总数的64.73%。
2008年,省厅共处理群众来信816封,接待来访起3409人次,其中集体上访104批1338人次。进京上访128起321人次。与上年相比,来信减少了20.2%,来访起数减少了30.4%,人次减少了37.3%,集体上访批数减少了22%,人次减少了43%,进京上访起数减少了17.4%,人次减少了30.5%。来信来访反映各类违法用地问题占信访总量的34.2%,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问题占21.2%,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占5%,探采矿权纠纷问题占14.9%,揭发批评占13.2%,咨询建议占1.7%,乱收费占0.4%,其他问题占9.4%。
2008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共22295人,较上年增加了1.3%。行政编制3595人,较上年增加了3.8%。
全省共有乡级国土资源管理所1920个,从业人员9958人,其中专职人员9806人,占98.47%。
全年共有4900人次通过了管理及业务知识培训,其中党校培训1908人次,各级行政学院培训159人次,其它培训2833人次。
全年参加学历教育1861人,其中在读硕士50人、本科1236人、专科569人。本年取得硕士学位6人、学士学位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