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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微”调研】关于自然资源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的思考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2021-11-08 09:26

编者按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2021年省厅启动开展了“四微”调研活动(微主题、微调研、微建言、微创新),在全系统大兴调研究之风。4月以来,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发挥 “领头雁”作用,深入开展“绘红图、爱红土、守红线”主题调研,形成了一系列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聚焦主责主业、剖析问题深刻的调研成果。湖南自然资源陆续将系列调研报告予以刊发,供学习交流。

关于自然资源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的思考

省国土资源规划院李亚涛

今年5月,我院组建调研组赴湘阴县自然资源局、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调研自然资源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开展情况。

现状

目前,各地都以三调数据分析为切入点,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系列分析评价,主要集中在:一是自然资源基础统计如分类、分项统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形成了基本的自然资源现状和变化成果。湘阴县、长沙市、上海市均以三调数据为基础开展了各地类现状及二调以来变化情况分析。二是从数量、质量、结构等角度,开展了自然资源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及潜力分析。如,湘阴县以省厅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试点专项项目为基础,开展了自然资源承载潜力分析;长沙市、上海市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为基础开展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

存在的问题

(一)对自然资源管理的支撑不足

当前阶段的分析评价仍然属于专项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没有将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评价。同时,与各类管理信息的叠加分析、与自然资源政策关联分析不足,尚不能较好地满足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如,以三调为基础的分析评价中包括湿地、林地、草地的变化分析,但是林业、生态等部门的相关专项分析也涉及相关评价,二者之间的评价结果存在一定的不一致性,基本未涉及政策因素的绩效评价。

(二)尚未形成统一的顶层设计

仍然存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出多门的现象,自然资源统一调查和专业管理的关系尚未理清,不同管理部门在专业术语、范围上存在交叉,给自然资源统一的综合评价带来困难。如,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部门对林地的认定上存在分歧,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中对地类的认定也与自然资源部门不一致。

(三)数据和成果共享不够

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各管理部门都有自然资源相关调查监测数据、分析评价成果等,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共享机制,是自然资源综合评价的一大障碍。上海市于2018年成立了大数据中心,承担政务数据资源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等技术标准及管理办法的具体工作,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数据和成果共享途径。

有关建议

(一)加强基础研究

一是科学、系统地研究自然资源演替规律和生态系统内在机理,为自然资源综合评价提供理论支撑。二是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业务需求,在地表覆盖的基础上,叠加各类管理信息,形成真实反映自然资源利用状况的准确数据,在此基础上开展分析评价,满足自然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加快“统一”进程

尽快理清各专项调查评价之间的关系,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分析评价的系列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三)健全数据和成果共享机制

以自然资源“一张网”为基础,以自然资源“一张图”为载体,构建自然资源部门内部、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对数据和成果的共享机制,扩大社会化服务范围和领域。

【“四微”调研】关于自然资源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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