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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微”调研】关于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思考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2021-12-07 08:20

编者按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2021年4月省厅启动开展了“四微”调研活动(微主题、微调研、微建言、微创新),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厅权益处近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研,聚焦水库确权、土地作价出资入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然资源储备体系建设、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报告等工作,以点带面思考管理体系、制度创新、工作推进的成效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湖南自然资源陆续将系列调研报告予以刊发,供学习交流。

关于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思考

刘大荣

2019年10月以来,自然资源部先后启动了两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我省作为全国首批五个试点省份之一,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在常德市本级(武陵区)、澧县、攸县、西洞庭管理区、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开展试点,清查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大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结合工作实践,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思考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正在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此次试点以常德市(含所辖9个县市区)为试点范围,开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大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截至2021年10月底,已配合自然资源部初步完成国家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工作,正在开展各类自然资源成果数据收集和常德试点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清查价格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现状复杂,价格信息样点采集难度较大。主要表现为国有农用地以自营为主,交易样点极少;各县市农业发展类型不同,部分地类价格样点数量不足;部分地区储备土地的成本信息不全;少数矿山停产或资料遗失,影响矿产资源价格数据采集;草地资源数量少,多为荒草地,不宜放牧;部分流转耕地种植牧草,种植规模小,产量不高,无干草交易。二是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企业和群众认识不够充分。个别市县对清查工作有关文件解读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和群众对清查工作缺乏认识,参与意识薄弱;个别企业在价格信号采集工作中配合不够积极,影响了清查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

(二)成果数据收集方面

一是成果数据涉及范围广、门类多、层级复杂。本次工作需收集常德市7县2区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等门类成果数据,需部、省、市、县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共同协助,数据量大、过程复杂、手续繁多,数据收集难度大。二是部分管理数据下发时间较晚。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成果数据经自然资源部审核后,直至今年9月底才下发至省级,2020年“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界线”成果数据尚未审核下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清查工作进度。

(三)实物量清查方面

一是数据整合难度大。各类自然资源成果数据在整合过程中,存在基础数据不全、时间差异大、矢量范围数据空间基础差异大、信息不一致等问题,很难统一转换使用,完善与核对数据属性的工作量较大。二是技术规范有待完善。清查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缺少前人的工作经验作借鉴参考。试点发现现行技术规范无法满足实际调查需要,无法解决部分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商定和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省、市、县三级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清查工作的统筹领导。健全协调机制,积极配合各级组织实施部门,全力协助项目实施单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优化技术路线与方法

加强技术交流,及时总结汇报工作情况,积极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优化清查技术路线和方法,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制度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三)探索完善制度

通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统一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内涵,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初步摸清试点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系统总结清查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探索优化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为全省开展清查工作奠定基础。

【“四微”调研】关于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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