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之际,2012年12月29日,部法律中心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共建的“澧县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实验基地”在常德市澧县举行授牌仪式。授牌活动由常德市政府副秘书长关建锋主持,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孙英辉、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副司长王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常务副厅长颜学毛、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监察二室主任陈汉江、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建跃、澧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易、常务副县长朱金平、副县长高建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李江风、以及部法律中心、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澧县国土资源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一同出席。朱金平常务副县长、孙英辉主任、王昆副司长先后致辞。

常德市关建锋副秘书长主持授牌仪式
朱金平常务副县长在致辞中表示,部法律中心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把澧县确定为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实验基地,是对澧县发展的高度关心和支持,澧县将落实政策,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围绕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做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土地供给、征地拆迁、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方面法律政策的先行研究和实践,促进成果转化应用,确保实验基地建设目标圆满实现。

朱金平常务副县长致辞
孙英辉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基层实践是政策制定和制度创新的源头活水。中央的要求、地方的需求、群众的诉求,要求我们开启实验基地共建这一崭新的工作模式,探索政策法律理论研究与实地实验的无缝融合,实现信息收集、创新实验和制度供给的有效衔接。部法律中心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在澧县建立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实验基地,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湖南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前沿和重点地区,澧县地处湘鄂边界、华中腹地,在此开展新制度探索,是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促进中西部地区崛起”的重要举措;二是澧县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和资源优势,既有着丰富的土地管理工作经验,也有着独特的矿产资源管理优势;三是澧县淳厚的文化底蕴和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基地的建设提供有利环境和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孙英辉主任对澧县基地的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准确定位,特色鲜明。要围绕国土资源管理重点领域与核心环节,结合澧县发展的实际需求,统筹全局,上下联动,共同攻关、群策群力,明确澧县实验基地的功能定位,科学谋划,制定合理的长效规划;二是规范建设,推进交流。积极探索建立任务考核机制、课题验收机制,成果转化程序等系列规章制度,尽快形成系统完整的规范体系,充分发挥实验基地的交流平台功效,积极开展人才培养交流;三是围绕主题,确立抓手。抓住“国土资源法律评价”这一工作中心,围绕“国土资源法律评价理论”、“国土资源决策模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等开展具体项目研究;四是搭建平台,信息共享。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特色资源,形成各实验基地交叉互联的工作局面,实现共创、共建、共享、共赢的制度格局。

法律中心孙英辉主任讲话
王昆副司长表示,部法律中心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在澧县共建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实验基地,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国土资源理论研究和实践检验紧密结合的重要举措,是国土资源系统接地气的生动实践,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创新。并希望澧县实验基地在探索相关制度创新上下功夫,力争打造成为全国国土管理工作的示范基地、示范点,在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制度创新和实践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部开发司王昆副司长讲话
随后,在与会嘉宾的见证下,孙英辉主任与颜学毛常务副厅长签署了共建澧县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实验基地合作协议,并共同为基地授牌。

向澧县人民政府授牌

澧县国土资源工作座谈会现场
授牌仪式结束后,与会嘉宾出席了澧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澧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汇报,并围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厅政策法规处姚专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