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领导审定重点建议办理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24 10:12

根据省人大安排和要求,我厅今年主办一类2件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重点建议,分别是衡阳市代表团罗芳初代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建议》(第1733号)和岳阳市代表团蔡玲芝代表《关于加强矿泉水产业市场引导和水资源保护的建议》(第1301号)。明确了重点类建议办理事项后,我厅予以高度重视,在办理过程中重点进行沟通与研究,牵头厅领导与承办处室加强与代表沟通衔接,确保拟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可行。为切实做好办理工作,我厅矿产资源管理处、地质环境处联合制定了《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重点建议办理方案》,并草拟了答复意见。经我厅领导同志审定后,目前已呈送省人大和省政府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