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25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26 15:58
湘自然资建复〔2019〕1号
省检察院:
徐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实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对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始终把保护自然资源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协作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的理念和目标,依法配合、积极作为。2017年8月,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行政公益诉讼的通知》。2018年7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原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就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反馈、案件协查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34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36.22亿元。通过协作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职能边界更加明晰;自然资源执法环境更加优化,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执法的支持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廉政和渎职风险明显降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关于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巩固共赢协作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充分认识行政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是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的重要手段。加大对行政公益诉讼职能、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行政公益诉讼的舆论环境。明确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情况、应诉情况和强化源头治理、整章建制预防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注重诉前协同互动,形成工作合力。高度重视检察机关诉前建议,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认定标准,对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对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配合行政公益诉讼,及时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检察机关在办案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和重大案件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三)坚持以公益为中心,聚焦重点问题。持续加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非法采矿、破坏耕地等重点领域行政公益诉讼风险的梳理排查工作,积极主动作为,消除行政公益诉讼隐患。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自然资源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环境污染治理为主战场,围绕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重点领域,对照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专项清查,联合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依法履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3月26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
联 系 人: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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