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19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09 11:18

湘自然资建复〔2019〕25号

省长株潭试验区管委会:

康镇麟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地区总体规划的相关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我厅将立足职能职责,积极配合贵单位完成《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绿心规划》)的修编等相关工作。

二、我厅正在根据职能职责推进“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绿心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其人口、建设用地规模等相关控制性指标应依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来确定和落实。在上位总体规划尚未修改的情况下,不宜由专项规划对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修改。《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2018年修改(公示稿)主要立足解决历史原因造成的多规冲突问题,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厅正在牵头编制《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18-2035年)》,同时有序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全面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并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下一步,《绿心规划》可在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到位的基础上,适时启动修编,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9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人:夏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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