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25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11 09:22

湘自然资建复〔2019〕67号

省商务厅:

刘长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电子商是市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的一种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建设电商平台,将打破传统的销售模式,可以减少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和企业的生产成本,我厅将立足本厅职能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我厅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前期基础性工作。在下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充分考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地块位置、建设规模、空间布局等,确保电子商务产业园科学发展。

三、我厅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发展,优先审批服务,确保其合理用地需求。对于园区纳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将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办理,优先审批,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四、在全力保障电子商务产业园用地需求的前提下,我厅将按照《关于推进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规〔2018〕1号)要求,严格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11日

联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人: 李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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