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41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12 09:33

湘自然资建复〔2019〕74号

省商务厅:

王赛代表提出的《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发力做好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湘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对湘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

一、加强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对于湘南地区产业园区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我厅积极支持,要求市县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重点保障。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6号)等法律法规,我厅无法单列湘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但是对于湘南地区相关产业园区涉及五个“100”重大产业项目、经省政府认定的民营重大产业项目,我厅将采取省市县三级联供的方式予以用地保障,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空间。

二、加强服务。积极支持园区根据发展需要调区扩区,在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结构方面,确需调整相关规划,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标准的,给予大力支持。对于产业项目,进一步优化用地审批服务,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期办结,确保产业项目落地。

三、加强存量挖潜。当前国家实行减量化的土地管理政策,湘南地区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要适应新形势转变思路,一方面产业园区建设要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空闲土地、低效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的处置力度,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空心房”治理等工作力度,多措并举保障园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人:彭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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