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32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12 09:33

湘自然资建复〔2019〕75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钟志鹏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房屋增设电梯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根据《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事项由实施主体持增设电梯实施方案、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证明材料等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增设电梯事宜,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接受申请并初审通过后上报城乡规划部门,各地城乡规划部门牵头召集住建(房产)、发改、财政、国土、消防、质监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根据我省机构改革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已划转至省自然资源厅,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各地自然资源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规划行政审批流程,满足老旧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人:刘

联系电话:0731-8999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