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05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12 09:34
湘自然资建复〔2019〕76号
省交通运输厅:
龙力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推进S344靖州县响水坝至星子界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S344靖州县响水坝至星子界公路已列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湘交综规〔2016〕168号),是省重点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对助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2016年,该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原省国土资源厅首次申请用地预审并获得预审批复。因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方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占用基本农田,遇到政策瓶颈。
二、2019年1月3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按照此规定,该项目可以在我厅办理用地预审。
三、2019年3月,靖州县公路桥梁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申报用地预审,我厅即刻组织了现场踏勘和会议审查,相关处室和专家原则同意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待各方进一步核实、确认相关数据后,我厅即出具用地预审意见。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自然资源部汇报,协调做好用地报批工作。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联 系 人:彭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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