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4-12 09:42

湘自然资建复〔2019〕89号

左淑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衡东县712矿矿区封矿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应急管理厅、核工业湖南矿冶局,现答复如下:

712矿属特殊矿种,于1958年建矿、1986年奉命闭井、2003年政策性关闭破产,后续治理、管护等相关工作由核工业湖南矿冶局承担。该矿区退役环境治理项目于1990年启动,主要是封堵了各类型坑井口,回填了部分塌陷坑,对废石场进行了覆盖处理。由于矿区资料涉密和管理权限等原因,虽然地方政府及其自然资源部门没有掌握712矿水文地质条件、采空区分布等相关情况,但一直以来对712矿区的地面塌陷问题高度关注。

自地面塌陷发生以来,衡东县将712矿区列入了地质灾害重点监控区,设立了警示牌,划定了警戒线,发放了避险、防灾明白卡,明确了防灾、监测责任人。我厅于2014年派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到现场踏勘并形成了《衡东县大浦镇712矿地面塌陷应急调查报告》,明确了发生塌陷的主要原因是采矿区塌落。2019年3月,我厅结合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再次派出技术专家会同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东县国土资源局及省核工业地质局306大队有关人员到现场踏勘,新发现塌陷坑1处。

鉴于712矿闭坑后,地下水位变化,保安矿柱失去作用,采空区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以及已实施的治理项目未考虑采地下采空区治理的实际情况,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与核工业湖南矿冶局沟通衔接,将采空区及塌陷治理、受损房屋改造等有关内容纳入该局正在申报立项的“712矿退役治理二期工程”,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我厅将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督促衡东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和完善警示标志,进一步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科学编制712矿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将防灾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个人。此外,我厅还将根据实际情况支持当地政府实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最大限度保护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

人:叶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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