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9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09 09:47

湘自然资建复〔2019〕119号

吴乐胜、朱修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是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省级重点开发区,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对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我厅将积极支持,并要求常宁市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保障。同时,对于常宁市五个“100”产业项目、“135”示范工程项目以及经省政府认定的民营重大产业项目,我厅将采取省市县三级联供的方式予以用地保障,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空间

二是加强服务。积极落实省政府产业项目建设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用地审批服务,对纳入省“五个100”重大产业项目、“135”示范工程产业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等,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期办结,确保产业项目落地。    当前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开始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新增建设用地减量控制的土地管理政策,单纯依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土地保障思路已经难以为继。因此,常宁市政府也要适应新形势转变思路,一方面要进一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执行相关用地标准,对分期建设的项目分期供地;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空闲土地、低效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的处置力度,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力度,多措并举保障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9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人:楚联系电话:0731-8999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