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4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0 09:50

湘自然资建复〔2019〕122号

罗振坤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问题楼盘不动产登记专项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存在一定数量的不动产登记相关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初,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我省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经调查,我省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共计45.53万个,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18.41万个,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26.62万个,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0.50万个。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原登记信息化程度不高,数据基础差,部门间信息共享程度低,登记过程与审批结果脱节,房产、土地登记信息不对应不匹配,登记与户籍、婚姻、工商等信息共享不充分。二是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调查显示,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原房屋土地分散登记信息(主体、用途、范围等)不一致、未通过规划许可或规划核实三类问题占比大。政府安置房、棚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相关手续不完善等也存在较多问题。三是违法违规情形较多。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存在擅自改变用途、非法超红线用地,违法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土地违规转让等问题。

三、我省已经基本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机制。2017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9号),对“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不动产登记,划拨土地上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不动产登记,以及已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明确了具体处置办法和要求,为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相关工作提供指导。全省14个市州本级、92个县市均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历史问题处理文件或工作方案,成立了遗留问题处理协调机构,全面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已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16万余件。

四、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问题楼盘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力度,防范新的问题楼盘出现。一是将处理问题楼盘等历史遗留问题作为2019年工作重点,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机制,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出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将问题楼盘等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作为各地绩效考核的内容,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支撑。二是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不动产登记纵向和横向信息共享平台,尽快实现自然资源、住房、财政、税务、银行、公积金等部门间信息自动交换和实时共享。三是健全监督和纠错追责机制。建立健全登记行业执法监督和行政纠错机制,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防止产生新的遗留问题。四是推广株洲“交房即交证”的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共同做好商业楼盘开发销售的管理。五是提升队伍素养。加强人员培训,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专项培训,提高不动产登记人员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整体业务水平。

感谢你们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人:黄运茂

联系电话:0731-899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