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2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6 10:10
湘自然资建复〔2019〕141号
朱天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设置临武县通天山地区玉石探矿和采矿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宝贵不可再生资源,为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相应矿业权,并办理登记。设置临武县通天山地区玉石矿业权暂不可行,后期需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后才具备设置矿业权的条件:
一、经核查,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钨锡多金属矿详查的探矿权人为郴州市城泰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从矿业权性质上来看,该探矿权属于已完成有偿处置的商业性探矿权,为保障探矿权人的合法利益,其矿区范围的变更应由探矿权人提出申请。
二、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目前,《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未正式下发,国家关于生态红线的分区管控及调整机制尚未明确,生态红线的调整等工作应在相关政策明确后再按规定进行。
三、矿业权设置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且不得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其他各类保护区重叠。通天山及周边地区的玉石矿业权设置也不能例外。
四、采取以探代采的矿权设置模式不合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探代采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五、我厅高度重视湖南省宝玉石产业的发展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实际行动给予支持,加大了对宝玉石资源勘查的工作力度,并完成了通天山和西瑶绿谷两个地区的玉石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六、自临武县发现通天山玉石资源开始,我厅已将通天山地区玉石产业的发展列入了厅内的重点工作。在您之前亦有省代表对设置通天山地区玉石矿业权提出了建议,我厅按照职能职责也对前面的建议进行了回复。欢迎您对矿业权管理工作其他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
联 系 人:刘 顿
联系电话:0731—8999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