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8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7 10:12
湘自然资建复〔2019〕144号
郑建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重点开发区域统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轮机构改革后,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目前已开展“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关工作研究。2019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目前,我厅正在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将重点研究重点开发区范围,加强用地统筹,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重点城市、重点地区发展的用地保障。
为提高土地适宜性和环境资源承载力,促进衡阳市高质量发展,在即将启动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研究论证有关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城镇体系建设、产业发展布局等重大问题,支持将衡南县纳入衡阳市本级发展规划,推动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空间规划局
联 系 人:罗 瑜
联系电话:0731—8999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