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3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7 10:14

湘自然资建复〔2019〕148号

谭精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江黄公路土地调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任务,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于2017年全部完成。为了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三位一体”保护,《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明确:“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通过国土资源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国务院批准。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因此,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省级人民政府没有用地预审、规划修改、用地审批权限。

二、自中发〔2017〕4号文件下发以来,国家只明确“国家高速公路、铁路和深度贫困地区的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除此之外的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导致省级以下交通、能源、水利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项目全部搁置。全国大部分地区均向原国土资源部和自然资源部反映(我厅也多次书面请示),交通、能源、水利等线性工程选址具有一定特殊性,大部分项目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建议将省级重点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人:罗

联系电话:0731—8999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