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3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7 10:15

湘自然资建复〔2019〕150号

贺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出双峰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业园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作为促进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平台,对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厅将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做好保障服务工作,积极支持园区建设。

二、湖南双峰经济开发区是省政府于1992年批设并经国家审核保留的省级开发区(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第19号),核准面积140公顷。为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拓展园区发展空间,经报省政府同意,2013年4月,湖南双峰经济开发区进行了调区扩区,面积由140公顷调整至636.95公顷。鉴于湖南双峰经济开发区是“湖南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湖南省农机机电制造基地”“湖南省承担沿海产业转移基地”,我们正在支持湖南双峰经济开发区开展发展方向的划定工作,为下一步调区扩区作准备。

三、我厅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待试点结束后,将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届时双峰县可以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县域内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进一步调整园区建设用地规模布局。

四、我厅将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15号),围绕“优化园区功能布局、加快园区转型升级、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园区土地管理,既充分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又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防止“摊大饼”式扩张;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创新土地管理政策,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人:罗

联系电话:0731-8999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