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2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30 10:22
湘自然资建复〔2019〕161号
朱常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下放到县级政府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5号)要求,我省各市州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对县级各类交易平台进行了清理,明确县级政府不得再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04号)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环节纳入地方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出让公告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成交结果公布等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信息。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04号)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纳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了进一步的整合要求:一是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搭建本行政区域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电子交易系统;二是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子交易系统、监管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对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交换共享信息;三是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出让交易服务机构要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技术业务衔接工作,继续做好出让前期准备、后期监管、交易信息上传、交易系统维护等相关服务工作,更加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仅提供交易环节的服务工作。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市县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业务技术衔接、信息共享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明晰责权、简化环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加强监管,确保土地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五、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上挂牌比例已经达到85%,市场参与各方完全“背靠背”交易,确保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按照《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147号)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场或网上交易服务时,收取交易机构服务费。同时,县级地方财政也应对其他非交易环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经费予以保障,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本。下一步,我厅将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土地交易环节实际工作量,对土地出让交易机构服务费重新核定,我厅将积极予以配合。
六、针对部分潜在土地竞买人主要为本地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小宗地块、乡镇地块等,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规范,将土地交易服务的报名、宣传等工作延伸到县乡,设立县乡报名点、宣传点,以更好地方便和服务基层群众。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联 系 人:朱启明
联系电话:0731-8999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