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9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04 10:23

湘自然资建复〔2019〕162号

戴大明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符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节约优先”工作方针,对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重要意义,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不断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原省国土资源厅提请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湘政发〔2016〕10号),提出“有效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整合涉农资金,统筹运用农村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手段,促进农村低效、空闲土地盘活利用。加大旧村复垦力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村庄整治,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范围,低效利用的村、镇居民点土地复垦的村、镇居民点土地复垦为耕地的可核定增减挂钩指标,历史遗留损毁的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的可参照执行。切实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拆旧建新’,严格控制新建农村宅基地标准。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完善宅基地依法取得模式和宅基地用益物权实现模式;探索、实践、总结宅基地有偿使用模式、自愿有偿退出模式、村民民主管理模式”。原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8〕18号),其第二条对新增耕地来源进行了进一步拓宽:明确“各地要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将农村闲置、废弃的建设用地退出,用于耕地占补平衡;摸清家底,合力有序开展园地、残次林地等农用地开发工作;对零星、分散的耕地后备资源,要加大投入,打捆开发,将有条件开发为水田的尽量开发为水田。”2018年8月,原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全力服务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湘国土资发〔2018〕21号),从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权能、创新农村土地利用政策、服务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提高乡村振兴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明确了促进乡村建设的政策。原省农委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通知》,提出“支持村集体开发利用土地、森林、水面等资源,发展设施农业、林下经济、建设中央基地”“支持村集体盘活闲置资产,置办商铺门面、仓储设施、厂房等物业”等政策措施。

二、开展国土调查,有效夯实工作基础。国务院于2017年启动了全国国土调查,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完善全国国土空间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国土空间土地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需要,其中也包括振兴乡村战略和美丽乡村规划需要。我省已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将于2020年12月全面完成,由国家统一部署自上而下发布最终成果。此次国土调查数据库将全面覆盖更新农村闲散土地数据。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经省、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浏阳市出台了《浏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六项管理制度,在充分调查摸底和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将宅基地流转范围扩大到浏阳市全域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畅通了宅基地抵押渠道,全市累计办理农房抵押4.2万宗,贷款总额48.87亿元,其中投入农村旧房改建近10亿元。同时,退出闲置、废弃宅基地和“多宅”2万余宗。

四、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农业农村厅已组织完成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土地流转盘活奠定了基础。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督促指导各地制定有效措施,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和监测试点,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制度,总结推广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经验模式,逐步建立包括农村闲散土地在内的信息顺畅、运转高效、服务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创示范创建,明确扶持政策,培育发展了一批基础条件好、经营管理好、生产效益好的示范家庭农场,支持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稳定流转土地、整合土地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经营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中央、省委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好土地要素保障。一是完成我省国土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农村闲散土地类型、布局、规模、用途、权属、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评估,结合我省实际制修订相关政策制度。二是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契机,推进村庄“多规合一”和美丽村庄规划工作,引导和约束农村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通过用途管制确保农村一二三产业建设依法依规依标准有序进行。三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有关部署,继续做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我省正在长沙市浏阳市和张家界市开展“城乡合作建房”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坚守底线、规划先行的要求,允许试点地区享有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合作建房,所建房屋限用于自住或发展休闲农业、旅游开发、民宿客栈、创新创业、互联网+等产业。合作建房可以申领城乡居民合作建房《不动产权证书》、共享经营收益,依法保障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的权益,通过试点推动市域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待试点经验成熟后,我厅将研究进一步推广的政策。四是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积极培育创建一批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4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人:郭

联系电话:0731-8999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