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00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17 17:14

湘自资建复〔2021〕139号

贺军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涟钢周边生态修复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华凌涟钢是我省重要的大型省属钢铁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涟钢周边没有留出足够的生态、生活空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引发了系列的社会问题。对此我厅高度关注、重视,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编制好空间规划,科学布局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全力支持解决涟钢周边环境污染问题。

二、支持涟钢周边重金属污染治理。根据国家部署,我省本轮主要开展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五大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针对涟钢周边重金属污染问题,我厅将积极向自然资源部、省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建议国家在下轮生态修复工作中统筹考虑涟钢周边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三、全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我厅将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统筹力度,根据供地时间和节余指标情况,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涟钢片区产业项目所需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四、为娄星工业集中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近年来,娄星工业集中区坚持规划引领、合理空间布局,在加快创新驱动、节约集约用地、引导产业集聚、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园区发展态势良好,发展前景广阔。我厅将指导娄底市科学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所需建设用地规模,并将主区、发展方向区和未来发展拓展区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为娄星工业集中区和娄底市西部新城建设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514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联 系 人:高兵武

联系电话:0731-8999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