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04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18 17:16
湘自资建复〔2021〕141号
曾长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是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做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服务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我厅立足部门职能职责,为全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了坚实用地保障。一是着力快批快审。成立用地报批联审组,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报批审批等工作交由一名厅领导、一个处室全程负责,抽调力量组建厅重点办,对省以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有效减少多头审、反复跑。二是着力改革创新。稳妥推进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建设用地审批联审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湖南省建设用地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全面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资料、优化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推动省、市县两级协同高效联动审批,全省用地审批环节减少30%,审批材料减少40%,审批时限由39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基本实现了“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减材料”。三是着力智能审批。推进“数字政府”试点建设,变“群众多跑腿”为“数据多跑路”。构建了“一系统、一平台、两库”智能审批体系,即建立全省用地报批联审系统,省市县在同一平台开展用地预审与选址、用地审批工作;建立“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所有项目在报批前可在该平台实现智能化合规检测;建立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两个指标库,推动指标库与平台、系统自动关联、无缝对接。四是着力全程监管。综合运用批后监管系统、视频监控和卫星遥感三大监测手段,对每宗土地利用情况实行“网上管、地上看、天上查”立体式监管,全力打造用地全程一体化管理体系。
二、关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预先安排使用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14号)有关规定,对于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产业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可按规定申请使用国家计划;未纳入国家保障范围的非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由省级预先安排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除工业用地以外的经营性用地使用经核实后的增减挂钩指标或使用存量土地。因此,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理建设用地需求均能得到有效保障。
三、关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先行用地。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有关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者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以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先行用地。因此,根据现行土地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目前仅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如纳入国网规划的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基础设施等,可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审批手续。对依法须由国务院批准用地、省内立项的建设项目,自然资源部不予办理先行用地审批手续;对用地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省内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省自然资源厅目前也无权办理先行用地审批手续。但国家已考虑将部分重大项目先行用地批准权限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待《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出台后实施。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处
联 系 人:袁 莹
联系电话:0731-899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