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10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28 18:10

湘自资建复〔2021〕173号

王满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永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现答复如下:

永州市地处湘江源头,在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切嘱托进程中,比其他地区肩负着更重大的责任。我们历来高度重视永州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近3年来,省生态环境厅累计安排东安县金江流域新浪片区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祁阳县茅竹镇原钒冶炼厂遗留场地风险管控等项目20个,投入资金近2亿元;我厅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5.25亿元,实施零陵锰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长江经济带(永州段)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区生态问题,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一、关于对已通过专家评审的东安县锑锰矿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安排项目资金的建议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span>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209号)精神,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已于20208月,将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湖南省湘江上游东安锑锰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呈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截至目前,暂未收到中央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政策动向,加强与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中央支持。

二、关于将永州市宁远县九嶷山自然保护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湘源锡矿区(道县、宁远、江华)生态修复、祁阳县煤矿区生态修复和江华县河路口稀土、多金属矿区生态修复等4个重点项目全部纳入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项目库的建议

目前,省级层面暂未建立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项目库。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于2021年启动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损毁和修复情况核查工作,全面查明历史遗留矿山家底现状,形成部、省、市、县一套本底数据、一个信息平台,为今后安排部署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提供决策参考。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为引领,加强我省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统筹谋划和投资论证,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逐步建立省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库。

同时,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意见,您所提建议中涉及项目可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前期工作,申报纳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项目入库情况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521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联 系 人:唐 

联系电话:0731-8999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