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4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4 17:22

刘菲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绿心地区空间规划助推长株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1年,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绿心总规》),对绿心地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控制建设区的具体范围、空间分区与空间结构等予以明确2019年,依据《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绿心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优化了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控制建设区的空间布局将绿心地区定位为“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屏障、两型社会生态服务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生态格局更加安全、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服务更加高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建设目标。

一、关于“优化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

(一)关于代表提到请求同步协调长株潭三市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划定工作的建议。在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各自国土空间规划的同时,我厅已组织编制《长株潭都市圈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多方听取省直相关部门、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等意见,并在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规划工作中,组建了工作专班,充分协调长株潭三市相关规划。

(二)关于代表提到将融城体育小镇9.9平方公里的选址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调出,相应将选址范围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决策部署,国家进一步强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审批。根据长沙市“三线”试划方案,此区域除保留沿官桥河附近0.5平方公里的永久基本农田外,其他区域已初步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三)关于代表提到的奥体中心、训练基地、体育职院的建设用地指标、绿心控建区约2平方公里的留白用地指标等指标建议。待国家下发明确城镇开发建设指标后,我厅将综合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总体城市设计统筹考虑,认真吸收与考虑,全力以赴支持省级重点项目建设。

二、关于“适度优化调整绿心总规”的建议

建议中提出“结合融体小镇产业需求,将拟定9.9平方公里选址范围全部纳入绿心控建区,优化调整绿心总规空间管制”,即绿心三区的优化调整,已涉及绿心总规强制性内容,需启动绿心总规修改程序。依据《绿心条例》规定,“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其草案由省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协调机构组织拟定。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颁布实施后,除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等确需修改的外,不得进行修改”,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协调机构,请示省人民政府启动绿心地区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届时根据实施评估的结果,积极配合省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协调机构依法依规启动绿心总规修改提升工作,进一步为绿心保护和融城体育小镇高质量发展服务。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