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9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4 17:35
邓国英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耕地指标交易上给予零陵区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6月11日,自然资源部对各省补充耕地项目移出核查,要求落实耕种并实地拍照举证通过才能重新入库。今年1月,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归还信用指标。目前,全省较多县市区出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为零或负数的情况。通过查询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截至2022年4月29日,零陵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耕地数量指标-5.57公顷、水田规模指标-49.82公顷、粮食产能指标135957.60公斤;零陵区有25个补充耕地项目未通过自然资源部监管,涉及耕地数量指标约339公顷、水田规模指标约74公顷、粮食产能指标约183万公斤,目前暂不具备指标交易条件。
我厅将督促指导零陵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属地责任,加快补充耕地项目完成报备入库,尽快实现零陵区指标库负数转正。我厅正在研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明确指标交易条件,优化交易程序。待零陵区具备指标交易条件时,我厅将予以支持。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