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9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4 17:36
孙清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以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各级委员会
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委书记任主任的高规格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会听取了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和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议通过了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总体城市设计方案。14个市州、86个县市均对标省级做法成立了以书记任主任的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并召开了规委会。
二、组织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一是高质量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全省经历“七上七下”,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于2021年6月通过国家四部委联合审查。调整后,全省生态保护功能明显增强,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格局完整性明显提高,保护和发展的矛盾冲突基本得到解决。二是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模拟划定工作。统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与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组织开展六轮城镇开发边界模拟划定,梳理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统筹协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城镇发展、省级以上园区开发边界的关系。三是对标开展“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试点。2021年9月,选择长沙市、益阳市开展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试点工作,全面暴露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形成湖南建议上报自然资源部。2022年4月27日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厅立即行动,在全省部署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印发了省级划定规则、工作方案、技术指南等,确保在6月15日前完成划定方案报自然资源部。
三、稳步推进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一是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形成初步成果。省级总体规划立足将湖南建设成为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国家绿色农产品基地和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着力构建我省“四区一基地”的农业空间、“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空间、“一圈一群两副三轴多点”城镇空间等“三大基本空间”和营造诗意栖居的美丽乡村空间、打造内联外通的内陆开放空间、塑造彰显湖湘特色的魅力人文空间等“三大特色空间”。二是市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扎实推进。在完成“双评价”、“双评估”和有关重大专题研究基础上,全省各市县均已完成市县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形成初步成果。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在32个乡镇开展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
四、积极推进专项规划编制
一是充分衔接全省“十四五”发展规划,与全省29个省直部门行业专项规划对接,确保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有关行业专项规划在空间战略、规划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安排等核心内容上衔接一致。二是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32项省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和65项市县级建议清单,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专项规划需求。三是系统推进长株潭都市圈、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矿产资源等省级专项规划。四是研究制定了《湖南省省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通用导则》,为全面推进专项规划编制打好基础。
五、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衔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明确要强化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强化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强化空间规划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已批复的“十四五”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有些仅为表格形式的项目库,有些项目没有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承载能力,且大多未落实用地空间,没有矢量数据。因此,在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新发展阶段,要将“十四五”规划涉及的所有项目精准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存在较大难度,故部分已纳入“十四五”规划又不能精准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项目,在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要求以附表和文字表达的方式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
对于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为全面落实落地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我厅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从严从紧的新形势下,根据《湖南省建设用地定额标准(试行)》要求,对“十四五”提出的建设项目重要程度进行科学排序,优先保障重要程度高的项目建设用地空间。
六、加强省市县规划的纵向联动
我省自2019年6月启动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铺排的时序,推进相关工作。规划文本已先后13轮征求部门、地方、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建议,深化完善和吸收19个专题研究成果,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和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省委全会等最新精神进行领会贯彻,2021年5月发布公众版,在公示期间,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持续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规划文本、图集和说明等成果初稿。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了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重点: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侧重协调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在下一阶段的修改完善过程中,将进一步充分听取省直部门、地方政府和社会大众的意见和建议,只要是符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宏观性定位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都会充分采纳吸收。
七、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要求“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一张底图”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前提下,叠加规划管理属性数据。我厅已安排厅直属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牵头开展此项工作,在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全省也将统一分发规划底图。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全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由我厅直属单位湖南省第三测绘院负责维护,根据《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还将共享发改、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各部门国土空间相关信息。对暂未纳入平台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平台会不断更新完善。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