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4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2 15:52
唐良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加油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当前,全省上下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目前国家正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并在全国各地开展试点。根据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名单,湖南省共12个试点地区,分别为: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浏阳市、株洲市天元区、湘潭市湘潭县、衡阳市衡阳县、邵阳市邵东市、岳阳市岳阳楼区、张家界市慈利县、益阳市赫山区、郴州市苏仙区、怀化市中方县、娄底市娄星区。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在以上试点区域内探索相关政策落地实施,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三、科学规划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湘发〔2020〕9号)要求,我厅正在全力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各地正在稳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我厅将立足部门职能,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强与各市县商务部门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优化存量、按需增量原则,统筹考虑当地收入、人口、汽车保有量、新能源汽车发展、城镇化进程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将相关内容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中,切实做好规划保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