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9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2 15:52

汤欣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临武县矿山开发用地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在国土空间规划采矿用地指标的安排上统筹考虑,支持解决临武县锂矿采选规划用地指标200公顷

我厅注重规划引领,科学指导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明确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底线管控要求,建议临武县人民政府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对采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采矿用地(包括义务人灭失的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存在义务人的已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复垦修复作出空间安排,列出采矿项目清单。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的前提下,将采矿项目用地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审批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规划依据。

二、关于建议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在《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基础上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或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了解临武县矿山开发用地保障情况,统筹解决矿产资源开发涉及的用地问题,2023年3月17日,我厅赴临武县开展调研走访,实地调研了临武县尖峰矿业、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湖南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并就临武县锂矿开发用地保障、新能源产业园建设等情况开展座谈交流。结合此次调研情况,我厅形成了《关于积极推进采矿用地全程“一体化”管理调研报告》,并即将出台《湖南省采矿用地管理规定(试行)》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省采矿用地审批、供应、监管等工作。

为落实代表建议,我厅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安排“一对一”服务专员,于2023年4月对临武县2023年第十八批次、第十九批次、第二十批次建设项目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共计审批工矿仓储用地49.9191公顷,有效保障了临武县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对于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的采矿用地,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资料齐全的条件下,我厅将继续安排服务专员,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依法依规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同时,建议临武县充分考虑矿产资源开发强度、时序安排、生态修复等因素,进一步指导采矿用地合理布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等要求。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