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87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2 15:53

李承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仰天湖景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S211、S567北湖区安乐洞至仰天湖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是S211、S566北湖区保和至仰天湖公路(以下简称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是仰天湖景区对外交通的重要通道,对衔接仰天湖景区和周边乡镇、提高景区旅游通行能力、提升全区旅游品质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厅高度重视,将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一、关于项目用地保障整体情况

该项目已列入《湖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路)》。郴州市拟分期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其中一期工程18.45公里在原有老路上进行提质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二期工程起于北湖区保和乡龙形,终于岳峰村,里程1.625公里,其19.67亩用地已通过我厅审查,待项目单位缴纳相关税费后即可出具用地批准文件;三期工程起于北湖区保和乡新华村,经桂阳县新芦村,终于月峰村,里程10.9公里,其中保和段长4.9公里,拟申请用地面积81.47亩,正依法开展拟征地和用地报批组卷前期工作,剩余6公里即安乐洞至仰天湖段,因目前选址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将在原有老路上进行提质改造,暂未开展用地报批工作。

二、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和加快用地报批

我厅聚焦交通运输、文旅等行业,逐行业组建联合工作专班,逐项目配备用地保障服务专员,全方位、全流程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为构建“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品牌体系,高质量办好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我厅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选址选线,并充分依托重大项目智慧选址信息模块,及时向项目单位提供包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信息并明确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为项目单位提供高效、智能的用地信息查询、项目智慧选址等特色服务,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

对于项目规划保障问题,我厅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督促郴州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的地块位置、建设规模、空间布局等,保障项目规划空间,及时将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在国土空间规划获批前,可由地方人民政府预支规模指标并附图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用地审批依据。对于纳入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省级干线公路,由省级统筹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资料齐全的条件下,我厅将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期办结。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郴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对接,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科学布局,随时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用地保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共同推进项目顺利落地。

三、关于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引导项目科学合理选址

经我厅商交通运输部门,在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因素的前提下,省交通运输厅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项目作为省级旅游公路建设示范项目,重点加强技术指导支持,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快推进项目建成落地,进一步提升仰天湖景区对外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二是出台《湖南省旅游公路设计指南》,指导市县以保障安全为前提,按照“适应环境、融入自然、灵活设计、节约资源、尽量利用老路”的原则,统筹项目交通量需求、沿线地形地质条件、“三区三线”等因素,科学确定技术标准,合理选址选线,节约集约用地,节约工程造价。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