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27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09 09:14
省发展改革委:
颜颂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民生工程静态停车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厅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支持相关停车设施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布局规划工作。2021年,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湘自资发〔2021〕38号),将停车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作为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优选类规划。同时,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城区停车设施总体布局要求。目前,除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待审批外,其余13个市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89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上报省政府待批准。二是做好要素保障。2021年,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对于新建居住社区、商业区,按照专项规划和《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等有关规定,严格按标准配足停车位;对于老旧小区,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人利用自有出让土地建设停车设施,不涉及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降低绿地率的,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积极推动独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在绿地、广场及楼栋之间等闲置场地建设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