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30 15:22
孙小武、赵为济、胡颖等3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守住耕地红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耕作层是经长期自然演化和耕作培肥形成的适合农作物生长的优质表土,是耕地的精华,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是落实耕地保护量质并重、占优补优的重要途径,对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再利用作出明确规定,我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耕作层剥离再利用,但一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按要求落实耕作层再利用。
一、关于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统一技术规范
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再利用,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要求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市县政府要切实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责任,将相关费用列入建设项目投资预算,提高补充耕地质量。《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主体、再利用范围、资金来源等:非农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耕地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耕地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将耕地耕作层土壤用于改良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耕地耕作层剥离等费用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对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技术标准,原国土资源部发布了《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对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土壤剥离、土壤运输、土壤储存、土壤回覆等进行了规范。我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对《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提出修订建议,指导各地依据标准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同时,将根据全省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工作中的实际需要,探索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施模式、工作机制、管理方式、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监管主体及责、权、利的划分。
二、关于加大管控责任,切实保护耕作层土壤
一是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在划定“三区三线”时严格控制开发边界规模,源头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在建设项目审批时,严把准入关、审批关和用地关,严控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量。充分利用智能化技术和实景三维模型,优化建设项目选址,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21号),明确单独选址建设用地中点、块状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线性工程占用耕地比例不得超过50%,因特殊原因确需超过的,须提供项目选址论证比选方案。2022年、2023年通过优化方案分别减少占用耕地7000亩、4300亩。
二是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坚持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补水。提升建设占用耕地成本,进一步加强耕地开垦费的征收,省政府印发《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收标准从1万元-2.4万元/亩,提高至3.7万元-7.8万元/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2倍标准征收。同时,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新增的耕地管理,省级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把质量验收关,对每个新增耕地地块组织开展实地核实,严格按照技术规范验收,并把带成熟作物验收作为硬标准。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组织对现行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进行调研评估,为科学合理确定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提供依据,切实保护耕地。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耕作层剥离再利用。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长沙黄花机场改扩建工程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建设方共安排7000余万元,对42万立方米耕作层实施剥离,转运至浏阳永安镇丰裕村提质改造耕地1700亩,打造我省乃至全国具有典范意义的耕地耕作层再利用项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据,多次专门通知、会议部署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2024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耕地耕作层再利用工作。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研究起草《关于推进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的通知》,推动压实政府主导责任,探索建立全省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管理“一库一图一平台”,减少耕作层土壤运输距离、存放时间和保管成本,广泛运用于恢复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污染耕地治理等。
三、关于落实复垦和种植管护,全面提升耕作层土壤肥力
对于土地流转保护耕作层土壤地力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国家鼓励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第四十条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载明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省农业农村厅将强化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全省统一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推动土地流转人切实保护耕作层土壤,提升耕地地力。但是,对于您们提出的“将省财政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改为地力提升奖励资金”建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表示目前不符合中央、省有关规定,省级无权限且不宜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改为地力提升奖励资金。
四、关于加大处罚力度
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对第五十六条规定,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下列标准执行: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处耕地开垦费的七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处耕地开垦费的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款。目前暂不适用于淹埋、浪费土地耕作层的情况。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与督察执法力度,对于破坏耕地耕作层、破坏种植条件的,依法依规严肃执法处罚。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和完善占补平衡的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会同相关单位积极稳妥推进耕地耕作层再利用,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感谢您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29日